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今日推荐-正文
洗冤,别把目光只盯在赔钱上
叶 泉
//www.workercn.cn2017-02-28来源: 法制日报
分享到:更多

  当一个错案走到国家赔偿程序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把目光盯在赔偿数额上,认为赔得越多越能体现司法公正。这种想法既不符合法律规定,又不符合当前的现实

  最近,陈满疑似被网络金融公司诈骗一百多万元的新闻,把这个著名冤案的当事人再次拉回到了公众的视野中。2016年2月,被媒体称为“国内已知被关押最久的冤狱犯”的陈满被宣告无罪,并获得了275万元的国家赔偿。作为一个司法错案,从当事人获得了国家赔偿那一刻起,案件就终结了,但对陈满个人来说,这只是一个新生活的开始。如今看来,陈满这一年来的生活过得并不如意。

  其实不只是陈满,其他一些冤案的当事人在洗冤后也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如意。比如赵作海,出狱后也经历了家人反目,创业失败,投资受骗等种种的不顺利。在投资受骗这一点上他与陈满的经历很相似。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为什么不幸总是如影随形地追着某些人呢?排除偶然的因素外,也有当事人自身的原因。一场冤狱会给人的心理造成怎样巨大的影响,即使是专业人士也很难给出准确的答案,甚至是当事人不清楚或意识不到自己心理上的变化。有心理学者认为,冤狱既会让一个人感到盲目自卑,不能理解为什么这样的不幸会落到自己身上;同时也会让一个人感到盲目自信,觉得事实最终会证明自己才是对的。

  在陈满和赵作海身上是否有这两种心理在作怪呢?不得而知。我们只看到两人都有一种外人无法理解的执拗。所幸的是陈满还有家人和朋友的关心与帮助,在他们的支持下,他应该可以更快地从困境中走出,放弃一夜暴富的想法,走一条劳动致富的寻常之路。

  当一个错案走到国家赔偿程序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把目光盯在赔偿数额上,认为赔得越多越能体现司法公正,越能显示国家对纠错的重视程度。这种想法既不符合法律规定,又不符合当前的现实。国家赔偿要赔多少?哪些该赔?哪些不该赔?都是有严格的法律标准的。有人总爱说,多少钱也无法补偿失去的自由。这种表达的情绪化毕竟代替不了法律的理性。况且从现实层面讲,怎样算多?怎样算少?即使是千万的天价赔偿在一线城市也只能换到一套普通住宅而已,离当事人所期待的可能会有巨大的差距,国家赔偿无法满足那些不实际的期待。

  所以,还冤案受害人以公正,不能把目光只盯在国家赔偿上,赔钱只是公正的一部分,甚至可能不是最重要的一部分。赔偿只代表了一种态度,而其后修复因冤案而受损的心理创伤、社会关系,进而帮助受害人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在新的社会中实现自力更生才是最重要的。

  对冤案受害人来讲,比赔钱更重要的是获得帮助,家人的帮助、社会组织的帮助,当然还有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帮助。既然钱不能弥补所有,那么赔偿之后,政府和司法机关持续的关注和关心也是司法公正的一部分,同样不能小视。像陈满这样误入陷阱的情况,如果能得到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及时关注,可能也不会造成那么大的损失。

  这么讲并不是说陈满洗冤后就没有人再关心他了,恰好相反,这一年来,陈满的家人、律师、朋友,还有一些社会组织都在关注着他。陈满受骗的这三个月,身边一直都有人在跟拍他,而且早已发现了他被骗,也曾提醒过他,但没有及时通知家人或者报警,这让家人很不理解。

  这个行为让我们想到了普利策新闻奖获奖摄影作品《饥饿的苏丹》在新闻界引发的巨大争议。一个以忠实记录新闻事实为己任的纪录片制作者,在面对被拍摄者遇到危险的时候是坚持冷静的记录,还是参与到事件当中去,干涉被拍摄者,从而改变事件的发展脉络。这种选择归根到底是人性与职业性的选择,而一旦上升到这个高度,选择也就不再困难了,毕竟没有任何一种职业性可以超越人性。这在新闻界应该是已经被解决了的问题,正因为如此,《饥饿的苏丹》的拍摄者凯文卡特在面对内心拷问时,才会最终选择了自杀。

  新闻职业伦理不是本文要讨论的重点,但是作为新闻从业者却无法回避。

  再回到冤案受害人这个问题上来,每一个冤案受害人在回归社会时都会遇到各种麻烦,陈满和赵作海遇到的麻烦更多,国家、社会,甚至是个人对他们多一份关心,也就是多一份公正。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