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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抓取失信者让联合惩戒落地
刘 勋
//www.workercn.cn2016-12-14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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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效果不能沦为口号,以联合惩戒为手段让胜诉群众拿到真金白银,必须始终成为法院执行的第一要务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和信用惩戒合作,构建了让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的大格局。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近日接受采访时称,要求各联合惩戒单位的信息系统全部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惩戒系统对接,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本单位的信息化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实现在本单位的管理、审批、工作程序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进行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12月13日新华网)。

  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捍卫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的重要工作,其核心就是要让失信被执行人切实付出代价,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因为惩戒工作机制不完善被网开一面,如果已经被大力宣传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的大格局漏洞百出,法院及相关单位不愿较真、不敢碰硬,那么,法院执行就会丧失权威性,毫无震慑力的执行必然会让群众对司法感到失望。制定联合惩戒大格局的计划制定易,真正执行到位则很难,因为需要协调的单位很多,联合惩戒还会给相关单位增加工作量,甚至会触动相关单位的利益,因此让政策落地前途坎坷,这就考验法院攻坚克难、无所畏惧的勇气,还考验相关单位对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重要性的认识程度。

  今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此意见极大地丰富了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方式,涉及的单位几乎囊括所有党政部门,还包括多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其中对具有党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政治身份的失信人进行特别惩戒,就突破了以往惩戒措施限于经济范畴的局限。联合惩戒涉及部门众多、惩戒方式更加丰富,也意味着让联合惩戒机制真正发挥效用难度更大,所要解决的问题更加明确、更加琐碎。联合惩戒不仅要求涉及面广,而且还要求高效准确无误,既不能出错更不能出现漏网之鱼,这样的工作标准必须借助互联网技术,依托信息化手段。联合惩戒单位的信息系统全部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惩戒系统对接,进而实现网络自动抓取失信被执行人,这就能准确无误且高效地实现联合惩戒。当然,实现系统对接并非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的终点,还要对配合不力、故意推脱、刻意放纵的单位及个人建立惩处机制,不能简单地依赖技术手段而忽视对人的约束,倒逼联合惩戒单位不断完善信息系统,不断加强技术维护力度。

  让联合惩戒单位实现网络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自动抓取,其对破解法院执行难具有现实且深远的意义。“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效果不能沦为口号,以联合惩戒为手段让胜诉群众拿到真金白银,必须始终成为法院执行的第一要务,网络自动抓取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实现联合惩戒的规范化、常态化、零差错,无论面对怎样的困难、多么琐碎的问题,都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否则法院执行也会“一步退缩、处处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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