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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岂能沦为暴利品
//www.workercn.cn2016-05-12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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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克售价高达千元的“极草”,日前被国家相关部门从保健品中“除名”。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火热的保健品市场背后,是大量保健品依靠炒作概念、夸大宣传等占领市场,成本和研发费用则只占很小比例。按照国家规定,保健食品的科研经费应占其利润的3%至5%,但很多保健食品企业在科研上的投入不及利润的1%.保健品行业利润可达100%至200%,这已成为行业内部公开的秘密。很多厂家自己不研发,而是采取买断经销权或外购产品的办法经营保健品,导致各路厂家更加陷入炒作式营销大战。(据5月11日《新快报》)

  有必要出台行业规范

  近年来,花钱买健康逐渐成为时尚,保健品市场投资回报周期较短、利润高。有资料显示,2015年国内保健品消费市场规模大概有2198.53亿元,相较2014年,同期增长39.8%,保健品行业利润可达100%至200%.然而,很多保健品公司没有将巨大的利润运用到科研,而是花大价钱做广告,最终重宣传轻质量,买单的还是消费者。

  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价格虚高、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现象也逐渐引发了信任危机。现实中,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往往能引导其消费的就是广告,并且大有“不看疗效看广告”之势。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了《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点抽检食品生产企业名单的通告》,这是国内首次公布针对保健品领域的抽检企业名单,而《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也已经发布。

  监管一直在发力,下一步,应出台明确的行业规范和标准,既要提高保健品生产企业的准入标准,又要有明确的“退出”机制和严格的处罚制度,因为寄望于企业自律,不如寄希望于诸恶必罚。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保健品广告的制作到发布都严格审查,重申广告从业者和媒体的责任,不吝开出佳洁士那样“天价罚单”。只有这样才能将保健品企业拉回“不重广告重疗效”的理性之中,不给虚假广告留下生存空隙,最终才会减少消费者跌落“陷阱”的概率,换句话说,足以让消费者信任的只有更严苛的标准和严格的监管。

  说到这,也不得不提醒,面对疾病,医生尚且“总是去安慰”,保健品很多时候也只能是“安慰剂”,所以,消费者在遇见“神话”般的保健品时,一定要有所警惕。

  吴左琼

  用科学扯下“保健”外衣

  说到“极草”,那句广告词一定有不少人耳熟能详——“冬虫夏草,现在开始含着吃”。可以说电视台的这则广告冲击过亿万受众的耳膜,灌进了许多渴望健康者的心田,发生了洗脑般的作用,鼓起了无数人狂热购买的冲动。直到现在,估计还有不少人沉迷在已经构建的迷信王国里不能自拔。

  许多打着保健品旗号的东东,其实玩的就是概念,炒作和包装,是其火爆市场的不二法门。这种现象,很有点“谎言重复千遍就会变成真理”的韵味。在这个交易链里,广告商、生产厂家是绝对的赢家,消费者是绝对的输家。

  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为什么对“保健品”钟爱有加,原因不外三条。一则健康意识觉醒生活水平提高,让不少人有了可以消费保健品的条件。二则科学知识欠缺,或者信息相对局限,对保健品真面目认识不清;加之一些针对老年人举办的“健康讲座”不断增多持续“洗脑”,让热度有增无减。三则虚假宣传狂轰滥炸,更容易让一般老百姓上当受骗。

  不难看出,生产厂家是忽悠的源头,广告平台是忽悠的帮凶,背后是自利的根子。

  要想保健品降温,那就要减少拍手的另一只巴掌——消费者。要让他们不在忽悠面前心有所动,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赛先生”及时登台。如果有关方面能适时进行科普,扯下保健品魅惑的外衣,就像现在食药监部门专家说的,目前我国认可的保健品27种保健功能中,根本并没有防癌抗癌这一功能。这个宣传跟上了,就不会有那么多人被洗脑,轻易掏出口袋里的银子,送给那些忽悠者了。(雷钟哲)

  别止于“文件上墙”

  保健品介于食品与药品之间,主要功能是用来补充人们从食物中难以获得、同时又是人体健康所需要的营养成分,以促进人体健康。上世纪90年代及本世纪初,不少红极一时的保健品均创下了销售神话,应该说,那个时期的保健品市场还算比较可靠。之后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提前到来和群众对健康追求的上档升级,一些生产厂家开始打起了“坏主意”,不是将心思用在科研攻关上,而是把自己都无法说服自己的概念炒作得“七荤八素”,特别是那些经销商更是剑走偏锋,抓住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围绕亲情营销布设迷局,引诱老年人乖乖“掏腰包”;更有甚者,个别明星大腕利欲熏心,昧着良心为一些保健品“站台”等。

  可以说,保健品市场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了。一则人们如果相信了保健品的宣传,进行使用很有可能不仅保不了健,而且会耽误自己的病情人财两空;二则保健品市场的“苍蝇与蜜蜂共舞”,已经严重干扰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破窗效应”已经蚕食了社会公平正义;三则广告法和食品安全法对保健品市场已经有了相关的规范制约,相关部门也应该“雷霆出击”了。

  将良法转化为善治绝对不能仅仅止于“文件上墙”,而是需要进行躬亲实践。在目前权力架构逐步明晰,执法力量已经得到进一步充实的背景下,一方面,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和科普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保健品非药品”的事实;另一方面,目前亟须国家食品药品安全部门牵头,联合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对国内保健品厂家和机构进行一次“体检”,对不符合相关要求运作的企业进行处罚,乃至依法取缔;第三,针对“忽悠”老年人的类似健康讲座,已经涉嫌诈骗,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对其实行“零容忍”,只要得到群众举报,就应该严厉打击,将相关人员绳之以法;第四,保健品的审批部门应该严格审核把关,探索建立审评审批加备案的综合管理制度,以便在源头上进行管控等。(樊树林)

  有堵也得有疏

  治理“保健品乱象”,当有堵有疏。

  所谓“堵”,除了“该除名的除名”之外,对那些忽悠消费者的“帮凶”也应严惩,而该罚款的罚款,该吊销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与此同时,“守土有责”,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查处,遇有监管不力情况,直接责任者与领导责任者也应该问责。

  所谓“疏”,就是要“对症下药”,以“公益广告”来治“虚假广告”。我们的新闻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特别是大众传媒,有责任、有义务来弘扬正气,应该于黄金时段、黄金栏目或黄金版面,多做这类的公益广告,告诉人们“保健品能防癌抗癌是骗人的”,告诉人们“保健品行业暴利达100%至200%”,并建议人们“有病要去正规医院就医问药”。

  这里,有必要强调一下,大凡出手购买那些不靠谱的保健品的,多是“老弱病残”,特别是体弱多病的老年人,尤其是一些癌症患者,往往“病急乱投医”;所以说,无论是“堵”还是“疏”,工作的对象主要应面向“老弱病残”,请他们当“反面教员”,请他们登台唱“不信虚假广告”,也最有说服力。(张传发)

  ●三言两语

  应该高擎法律大旗,对一切涉嫌诈骗的行为追究责任。

  ——王亮

  还是罚的不狠,罚一个倾家荡产试试!

  ——胡文杰

  保健品骗的是老人,尤为可恨。

  ——贺燕

  促进保健品行业和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健康中国的必须。

  ——王可为

  每年的3·15,都少不了保健品的事儿,怎么就稳坐钓鱼台呢。

  ——年韵文

  保健品野蛮生长,还是监管不力。

  ——冯志超

  加强科学普及吧!

  ——邹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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