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漫画评论-正文
“高保低赔”
//www.workercn.cn2017-04-12来源: 光明日报
分享到:更多

尹志烨绘/光明图片

  近日,车主宋某遭遇车祸,车辆严重受损。此前,他在某保险公司为车辆投保。然而,赔付时保险公司认为应在新车初购价基础上扣除折旧费,宋某因此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最终,法院认定赔偿费用应按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对此,法律人士表示,消费者应“吃透”新车购置价,避免“高保低赔”现象发生。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