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漫画评论-正文
打盹被炒
谢仕亮
//www.workercn.cn2017-02-21来源: 深圳特区报
分享到:更多

颜庆雄/图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一员工,因上班时间打盹5分钟,被公司以违反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系严重违纪之由,解除了劳动合同。该员工就此提起仲裁和诉讼,当地法院二审最终认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属于违法,判处赔偿员工13.77万元。

  员工在上班时间打盹固然有违公司规章制度,但就此把人给炒了,未免小题大做,于法不合。罔顾劳动者合法权益,变着法子甚至以“莫须有”的借口随意开除员工,是一些用人单位裁员时惯用的伎俩。受害者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