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漫画评论-正文
降温收费
//www.workercn.cn2013-10-29来源: 法制日报
分享到:更多

陶小莫 漫画

    近日,有大货车司机反映,河南济阳公路济源段有6个收费站点,除了济源当地车牌豫U货车外,每到一个站点,每辆货车司机必须交两元钱才能通过,说是轮胎降温费,实际这些车辆几乎没有一辆进行降温的。这种现象已经存在多年,每年能收取上百万元,过往货车司机怨声载道(10月28日中国新闻网)。

    此前,就有媒体报道在河南等省一些高速服务区专门设有不收费的“降温池”,以保障车辆行车安全。然而,在济阳公路河南济源段,长仅7公里的路段竟然设有6个“降温点”,而且,经过每一个收费点都要交两元钱才能通行,这就根本不是什么“轮胎降温费”了。所谓的“轮胎降温费”最终也不过是交钱上路,根本没有一个车辆轮胎降温。这样的“轮胎降温费”显然只是该路段个别经营者借路敛财的幌子。

    一个路段长7公里,竟然有6个收费点,这是道路管理严重混乱的标志,也是政府职能部门对违规收费问题长期不作为的折射。时下,就当地这一路段而言,最该降温的不是过往车辆的“轮胎”,而是长期以来无人查处的借机敛财的“虚火”。打消个别无良经营者的牟财“虚火”,政府部门私利必须退出,首先应该给个别政府部门的利欲熏心降降温。仅就管理权限而言,公路部门对横亘在公路上的“私人收费点”竟然无所作为,没有相关利益纠葛可能吗?正人先正己,这是开展“轮胎降温费”整治的前提。

    整治这类“乱收费”,离不开法治手段。对于不作为的职能部门,应该严肃法纪,处理处分相关责任人,以正本清源。从中央到地方早就有相关的党纪政纪规定,就应该对查处查实的问题严惩不贷。对于长期存在的“轮胎降温费”收费点,也应该来一次彻底查处纠治。应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黑收费点”查处取缔,看看这些收费点从过往车辆上发了多少横财,这些横财又流向了哪里?揣进了谁的腰包?(原题:降温收费理应依法彻查)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