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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天价救护车的惩罚
尉鹏
//www.workercn.cn2016-02-26来源: 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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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民王女士遇到了“天价救护车”的事情,父亲因为消化系统出血需要转到济南接受治疗,80公里的路程,救护车竟要价3600元。面对病情危重的父亲,王女士只得掏了这笔钱。但是事后她却越想越不对劲,细算下来,每公里路竟要收费40多块钱,这救护车也有点太贵了吧?(2月24日《齐鲁晚报》)

  即便是再精打细算的人,也不会在治病救人方面讨价还价,有些机构就是看中了人们心急如焚之时的无力抵抗而肆无忌惮的漫天要价,天价救护车的案子就是其中之一,且不是孤案。虽然每次这样的新闻被爆出都会遭到人们的怒斥,但仍然不乏落井下石之人,只为谋取超额的利润。

  此次济南王女士对3600元救护车钱提出异议后,该医院表示收取费用的人为“新手上路”,并愿意如数退还所有费用作为惩罚措施。笔者认为这样的惩罚是否太轻了?如果退还一次的违法所得能与长期获得非正常收入相互抵消,那还要执法部门与党纪国法何用?

  在医患关系如此紧张的今天,该医院虽然秉承了救死扶伤的医疗精神,但是漫天要价的行为却触动了社会的敏感神经。即便全部退还也伤了患者的心,更让人对医疗系统救死扶伤的公益性产生了恶劣的影响。生命之重绝非金钱能够衡量,但又绝对不能被金钱所绑架。病人本已有身体上的不幸,为何还让他们“祸不单行”?

  治根救护车的收费乱象,统一收费标准,除了需要卫生部门给予该医院严厉的惩罚以达到警示和惩戒的作用,还需要完善医疗周边的制度标准,整治不公开、不透明的违规收费,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为患者提供透明规范的医疗救助,维护医疗体系的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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