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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判决是考虑到各种因素后的利益权衡结果,而不能“唯道德论”,这一点是许多网友不理解的。
2018年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判决结果公开后,不少网民就女儿归马蓉抚养的结果表达了不满。
然而,这些网络评论大多只在宣泄道德层面的愤恨,却很少有人从法律角度思考:为什么法院要将女儿判给马蓉?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众法律意识的缺失。
我们看到司法判决时,不能急于套用朴素的道德观念,而更应该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审视。只有先了解了哪些事实影响了判决,公共讨论才能凝聚共识,而不至于演变成一场鼓噪而空洞的舆论狂欢。
马蓉的婚外不正当关系,确实是影响到离婚子女抚养权的考量因素之一,但不是唯一因素。离婚案判决是考虑到各种因素后的利益权衡结果,而不能“唯道德论”,这一点是许多网友不理解的。
依据婚姻法规定,“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是法院决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出发点。在决定这一问题时,既要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要,也要考虑他们的意愿。法院将双方的女儿判给马蓉,或许是考虑到马蓉更方便照顾女儿,也可能参考了女儿本人的意愿,绝不是“拍脑门”的结果。
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是一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许多信息都不为外人所知,在这种情况下,网民的热议不可能有多少实际意义,而只会是一场“阴谋论”的狂欢,并不利于公共空间的生态健康。
当然,这并不是说大家都应该闭口不言。针对此案,法律界人士可以就热点法律事件进行解读,普通公众也可以在克制心中道德怒火的前提下,理性平和地发表意见。这样的讨论,肯定比在道德谩骂后留下一地鸡毛要好。
舆论场上常出现只顾“道德”不顾法律,对涉事各方滥加谩骂的言论,这无疑是公民法律素养不足的表现。参与讨论者要有重视案件事实的思维,不在事实缺位的情况下宣泄情绪,这是高效有意义的网络讨论应具有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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