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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满被骗,谁该负责?
沈彬
//www.workercn.cn2017-02-28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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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对他们负责任的态度是,不要让他们一直生活在聚光灯之下,而应让他们早日回归正常生活,避免社会的猎奇的心态和视角伤害到他们

  坐了23年冤狱的陈满这几天又成为新闻的主角。先是他之前的代理律师在朋友圈称:陈满可能身陷传销陷阱,已经投了100多万元,“苦口婆心说了半天,也不知他听进去了多少”。后来,一段陈满投资“维卡币”的视频在网上传播。陈满家人对视频记录者表示愤怒,质问这些人在跟拍期间,为何没有告诉家人?出于什么目的看着陈满一步步陷进去?视频拍摄者则回应称:当时已经尽力阻止他投资,只是因为种种原因报警不及时。

  这一出出的人间冷暖炎凉,让人看得五味杂陈,却深刻揭示了冤狱平反人员回归社会之路的艰难。

  陈满在1992年被认定为海南一起杀人焚尸案凶手,直到去年2月才被宣判无罪。之后,他得到了国家赔偿共275万余元。可以说这笔不菲的赔偿金,是陈满用整个青春岁月和几次在鬼门关前的徘徊换来的,可称“带血的钱”。

  如今,陈满把100万元投资于被多地警方认定为传销的“维卡币”,收回投资的希望相当渺茫。家人在怨,律师在憾,围观者在唏嘘,只有陈满似乎还认为“我没上当受骗,要紧跟社会趋势”。毕竟,陈满脱离正常社会太久了,不太明白他坐牢的23年里中国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怎么样的巨变。他一心想跟上时代的焦虑心态,以及手头的巨额现金,成了骗子眼里的肥肉。

  陈满身陷传销骗局,他的家人却将矛头指向了视频记录者,认为他们是眼睁睁地看着陈满上当,甚至还用这种悲剧故事在网络上赚点击。客观地说,这种指控并不公平,因为拍摄者规劝过陈满,而且在家人都难劝醒陈满的情况之下,由拍摄者来劝醒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但是,在“短视频站上风口”的当下,借此事反思一下视频记录者的伦理规范,还是有必要的。要说明的是,这次陈满被传销欺骗的视频,其拍摄者并不是传统的媒体记者;而且有理由相信,正规记者在新闻采访过程中,如果遇到涉及类似的犯罪,应该会第一时间报警,而不会保持“不干涉”的中立主义。

  那么,在自媒体时代,记录者要不要承担这种道德义务?是不惜冒着片子拍不下去的风险,强力干涉,实现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还是做出其他选择?当然,陈满被骗,最该归责的肯定不是拍视频者;但将一个人的苦难记录下来,予以传播,并从中获得利益的主体,理应有更多的伦理担当。

  要明白,像陈满这样因为自己的苦难而被动成为公众人物的人,整个社会对他们应该多一份同情和理解。真正对他们负责任的态度是,不要让他们一直生活在聚光灯之下,而应让他们早日回归正常生活,避免社会的猎奇的心态和视角伤害到他们。就政策层面来说,在国家赔偿之外,还需要有帮扶措施铺就他们回归社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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