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快言快语-正文
微论
//www.workercn.cn2016-11-30来源: 广州日报
分享到:更多
    在朋友圈恣意吐槽需防惹官

  近日,王某在朋友圈发布了自己的一起“维权遭遇”,称在某婴幼儿用品店购买的奶粉中发现了黑色异物。但就是因为发在微信朋友圈的这条“有图有真相”的信息,让王某成了被告。近日,当地法院审理了此案,王某因在朋友圈发布不实信息被判侵犯名誉权。(11月29日《现代快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今年9月印发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明确在微信朋友圈说的话将作为呈堂证供,成为法官定案的依据。法律讲的是证据,当吐槽的事情缺乏证据作为支撑时,就不会被法律所认可;而吐槽的内容一旦对他人构成名誉上的侵犯,就可能因此担责。王某的经历警示我们,微信朋友圈并不是一个恣意吐槽的场所,它与生活中的朋友圈大相径庭,在此吐槽他人或者曝光什么,必须做到有理有据,对他人作负面评价时必须保持慎重,否则就有可能惹上官司。                (罗志华) 

  换位思考能终结“猫鼠游戏”吗

  11月28日,常州市城管部门征集一名小贩“客串”城管队员,并安排一名城管队员“客串”小贩,通过角色互换,体验彼此不易。城管部门称此举绝对不是作秀炒作。(11月29日《扬子晚报》)

  其实,更需要“换位思考”的是城市管理层。对乱设摊不能不管,但这个“管”不是简单地“赶”,而是对商贩先说“行”再说“不行”,先给商贩立足之地,再杜绝乱设摊。现实生活中常有所谓“两难”问题,其实并不是非此即彼、也不该不是“鱼死”就是“网破”。只要有心,多动脑筋,既依法行政,又有情操作,“依法”和“有情”的有机结合,完全可以让“两难”得到两全其美的解决。                      (奚旭初)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