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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长该被停职吗?
//www.workercn.cn2016-09-21来源: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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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媒体报道《安阳“污染围城”问题依旧突出》后, 9月13日,安阳市对环保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县,责成党委政府写出深刻检查,相关处理随后根据纪委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对安阳市环保局局长停职检查,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本报今天摘发3篇来稿,希望引发相关思考。

污染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

  目前突出的环境问题是几十年积累的结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只能是一边治理老问题,一边防止新问题。而今,面对严重的环境污染,也应多些理解与宽容。

  对环境监管不力严肃追责,彰显河南省安阳市委、市政府铁腕治理大气污染的坚定决心。但从曝光的突出问题看,这些问题涉及多个主管部门,不应该只拿环保一家“开刀”。

  之所以一发生污染问题,首先就拿环保局长试问,这是因为,目前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边界没有理清。笔者认为,应强化顶层设计,厘清哪些问题归环保部门管,哪些归其他各部门管。制定出台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履职、尽职免责相关规定。

  环保工作涉及面广,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空气、水、噪声等问题复杂。企业要生存,经济要发展,人民要生活,稳定、改革、发展缺一不可。环保局长作为主管环境保护的“一把手”,空气质量差、污染严重,的确难辞其咎。但环境污染真的是环保局局长一个人的错?事实上,一些地方对环保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才造就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尴尬。

  环境问题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媒体报道的焦点、领导重视的难点。环保人站在了风口浪尖,经常提心吊胆,谨小慎微,还是免不了受伤。环境事故、安全事故,环保部门都难逃追责,有时甚至成了替罪羊。

  从量变到质变,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之所以一些地方污染严重,究其原因,既有发展的问题,也有生产力水平低、科技含量低等问题,还有公众环境意识不强、企业管理粗放等原因。目标实现不了,有些人认为是环保部门不努力。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目前突出的环境问题是几十年积累的结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只能是一边治理老问题,一边防止新问题,争取环境质量早日明显好转。而今,面对严重的环境污染,也应多些理解与宽容。毕竟空气质量也好,水环境质量也罢,绝非一个环保局局长能够改善的。治理环境污染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出重拳、攻难点、下猛药,让偷排、漏排等现象无处藏身。同时,加大违法企业处罚力度,让破坏环境的企业付出昂贵代价,进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这才是治理环境问题的关键所在。(张厚美)

形成环保齐抓共管新局面

  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建设和监管任务分布在很多职能部门。环境保护的结果是唯一确定的,但其实施过程却有赖于很多部门以及公众联动。

  先说一个故事。在一个风景名胜区内有一塘清水,群众的期盼和领导的要求都是保证湖水清澈。但周边的生活废水要往里排,游人随意将垃圾丢进去,饲养观赏鱼要喂饵,周围喷洒的除草剂会流入,给树木施肥也带来氮、磷污染等。如果不从源头控制好,湖水变脏了,大家都会抱怨环保工作做得不好,甚至认为环保失职了。实际上,湖水环境质量恶化只是一个表象,污染的根子在岸上,并且涉及林业、农业、水利、住建等多个部门和公众参与。

  笔者认为,如果不作深层次分析,凭直觉就把板子都打到环保局身上,不但解决不了湖水污染问题,而且由于污染来源没有被切断,水质会继续恶化,甚至变成黑臭水体。

  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建设和监管任务分布在很多职能部门。环境保护的结果是唯一确定的,但其实施过程却有赖于很多部门以及公众联动。环保法要求环保部门对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在实际运行时,由于相关部门都是平等权力机关,协调效果不尽如人意。要破解这个难题,可以借鉴审计部门的经验。

  审计部门统一监管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但并不代替其他部门理财。资金下达到每个部门后,由各部门独立使用,并对资金使用的合理、规范性等负全部责任。审计部门起什么作用?一是形成制度层面的震慑;二是对某项具体的经济行为进行检查,就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提出处理意见。审计部门不从事具体的财务活动,但代表政府履行了对资金使用状况的监督管理职能。环保部门的工作性质基本相当。

  笔者认为,很多具体的环保建设和监管任务分配到了各职能部门,应由其独立承担,不需要环保部门代替履职,而环保部门要像审计部门一样专项检查其他部门的落实情况。当然,与审计等部门不同的是,环保部门本身还承担一些项目审批、环境公益工程等经济建设任务。因此,环保部门的压力是双重的。既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好各种部门协调、业务指导工作,形成环保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又要加强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如何两条腿走路,同向发力,协调发力?这就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一方面重视自身负责环保工作的完成,并通过示范引领,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另一方面,在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联合督查优势,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尽职履职。(罗岳平 魏綦 骆芳)

不能流血流汗再流泪

  问责环保局长的决策或许会让社会公众解气,缓解市委市政府的社会舆论压力。但此做法不能充分体现处罚的目的和威慑力。在当前环境污染防治大形势下,如此问责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根据报道,此次导致安阳环保局局长被停职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是道路扬尘、拆迁扬尘、“三堆”扬尘等。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分工的要求,从行业监管角度看,建筑扬尘主责部门不是环保局。从具体落实角度看,主体单位应该是属地地方党委政府。就大气污染防治而言,环保部门应是统筹协调部门。因此,笔者认为,面对媒体报道的环境污染问题,问责环保局长的决策或许会让社会公众解气,缓解市委市政府的社会舆论压力。但此做法不能充分体现处罚的目的和威慑力。在当前环境污染防治大形势下,如此问责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第一,影响形势。目前,河南省各级环保部门正借着中央环保督察的契机,全力推进各类环境问题的解决。另据了解,安阳市环保部门去年实施了强有力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环保部门工作虽累但干劲十足。但因为存在的问题造成环境污染便问责环保部门,可能会影响目前的环保工作形势。

  第二,职责不清。无论是国家的大气防治“国十条”,还是河南省的蓝天工程,环保部门均为统筹协调部门,而扬尘等具体问题也均有负责部门。并且,河南省对于相关环境污染问题的问责也有明确要求,各部门责任清晰。但面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一板子拍到环保部门,而不是按职责梳理责任,这会造成“环境污染就是环保部门的事”,“只要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就问责环保部门”的认知,不利于环保工作健康进行。

  第三,伤了人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基层环保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也积极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可以说,各层面的环保部门面对高要求、高标准、高强度的工作都在积极努力完成。环保工作者可以流血流汗,但不应该再让他们流泪。如何保护好环保队伍的积极性值得探讨。(刘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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