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观点PK-正文
屠宰场改名该不该由市长说了算?
//www.workercn.cn2015-07-22来源: 新华网
分享到:更多

  早在去年,广州市就决定将现存的55家牲畜定点屠宰场调整为24家。日前,位于花都区的华诚屠宰场、雅瑶屠宰场、新华屠宰场的新规划方案递交规委会审议并获通过。在规委会上,广州市长陈建华提出,屠宰场的名字太“霸气”,“屠啊宰啊,可以改改。”他建议可用回肉联厂或改为食品加工厂,将对新的屠宰场名字进行规范。屠宰场应不应该改名?这事儿该听谁的?且看网友如何评说。

  屠宰场改名不如在食品安全上下功夫

  单纯从字面上看,“华诚”、“雅瑶”、“新华”等屠宰场的命名,本有时代的气息和美好的寓意,而场名后的“屠宰场”,恰似一个人的姓氏,是约定俗成,自古而有之。屠宰场的名字,像“屠夫”一样,也算是有些历史了。这个名字到底看上去“霸不霸气”,需不需要改得斯文好听一些,恐怕还得仔细思量。

  依照常识,场名如地名,不能随意改动。若要改名,其中难免会出现“改”一字而“动”全身的问题。比如:场名一改,行政成本和其他开销会随之出现,公章、发票、地图、门牌号等等都要跟着改,而类似这些成本,不管是由企业自己承担,还是政府给予补偿,其实都是不划算的。何况,改来改去,对于一个从事屠宰生产的企业,在提升自身的经营效益上恐怕没有多少直接联系。从这一层面说,场名的管理应当从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相对稳定才是。

  即便必须更名,也不应该由市长说了算。就算获得政府批准,在一定程度上也只是审批程序,屠宰场改名还应当进行民意征询程序,征求企业的意见。因此,对于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企业不同意改的场名,理应不作更改为好。

  说到底,“说改就改”的改名热背后,暴露出的正是相关管理制度的缺失。改名看似改动几个字而已,但改不好,会给企业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何况,一个行业甚至一个地方的发展,毕竟有内在规律,受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多种因素决定,不应一窝蜂地在场名上做文章。

  因此,屠宰场改名还是不能过于想当然,若真正是为了企业发展和公众吃上放心肉的角度出发,政府应当拿出更实在、更有力的举措,这比一味给屠宰场改名有意义多了。(禄永峰)

  市长建议“屠宰场”改名并非不务“政”业

  市长提出屠宰场改名的建议,看似“跑题”,有点不务“政”业,其实不然。屠宰场的名字,已经任性“霸气”了几十年,却一直被人们忽视。

  屠宰场,顾名思义,就是大规模有效率地屠杀、宰割生猪等家畜的地方。虽然猪肉本来就是供人食用的,而吃猪肉就必然要对生猪进行屠杀和宰割,但赤裸裸地叫屠宰场,岂止是太“霸气”,简直是太“血腥”,与现代文明社会格格不入。更何况,在美国小说家辛克莱的笔下,“屠宰场”不仅是肉类加工场,更是美国社会对移民进行压迫和屠杀之地的形象比喻。

  可见,市长建议屠宰场改名,非但不是不务“政”业,反而折射出了施政者的细致入微和人文情怀。也许有人认为,将屠宰场更名为肉联厂或食品加工厂,只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小细节,不值得政府及领导关注。然而,小细节折射大环境,一个屠宰场改名的建议,一次文明用语的回归,看似一个小细节,却反映出了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文明形象,是检验城市文明程度的“风向标”。

  给屠宰场改名,仅是一个良好的示范。广州及各地,应举一反三,不妨对地名、企业名、店名乃至标语口号,进行一次检查和规范,对一些有违公序良俗和城市文明的冠名进行更改。同时,对于那些充满暴力、低俗的冠名和城市宣传语,一律予以取缔。我们不可忽视每一个小细节,让地名、企业名、店名,释放更多正能量。(张西流)

  屠宰场改名不能想当然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决定用什么名字,是严格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进行的,一经获准即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包括市长等官员及其他公民都无权干涉,遑论要求企业改名。当然,企业名称获准通过,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审查,原则上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构成侵权,不损害他人利益,都是允许的。

  其次,需要提醒市长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屠宰场都集屠宰和销售于一体。事实上作为市场上专门的屠宰场,往往只是提供专业的屠宰服务,并不销售肉类产品,因此,把纯粹的屠宰场改名为“肉联厂”“食品加工厂”等名字,反而与企业服务的内容不配套,还会引起人们的误会。

  何况,有的屠宰场已经属于“老字号”,已经成为品牌,改名会损害企业的利益。所以,笔者认为广州市长建议把“霸气”的屠宰场改名成“肉联厂”“食品加工厂”,并不靠谱。

  市长在规委会上建议屠宰场改名,由于市长属于当地最高行政长官,具有权威性,即使有的企业不愿意改名,但也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屠宰场负责人或老板担心市长不高兴,害怕市长将来找麻烦,非常不情愿的把企业改名了,不但手续麻烦,还给客户带来影响,且损害企业利益。二是政府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把“市长吐槽”当成“令箭”,强令企业改名,结果,市长并不内行的建议变成了行政命令,既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又制造民怨,不仅损害执法部门的威信,也致使矛头直指市长,岂不适得其反?(李冰洁)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