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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法难容
//www.workercn.cn2014-01-21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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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建筑业包工头于某因拖欠农民工613万元工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国内其他地方也有类似判例,赢得一片叫好声,也引起了广泛讨论。

    双管齐下治“老赖”

    采取司法手段是治理恶意欠薪的重要举措,但也不妨双管齐下,综合治理,使恶意欠薪者不敢欠、不能欠。其一,建立黑名单,谁欠薪让谁吃苦头。应参考治理失信“老赖”的经验,采取多部门联动,建立“老赖”数据库,使其寸步难行。其二,建立完善工资备用金制度。严格实施用工登记管理,凡发生用工行为,需依据注册资金、用工量预先缴纳工资备用金。一旦发生欠薪,由劳动仲裁部门先付薪后追债。

    (张全林 河南淮滨 公务员)

    套牢法律“紧箍咒”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必须为恶意欠薪者套牢法律“紧箍咒”,加大“恶意欠薪”案件执法力度及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

    一要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快地方配套法规条文出台步伐,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办理“恶意欠薪”案件的司法机制。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有关部门应紧密配合、联合执法,在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的同时,规范整顿用工秩序,严厉惩处和打击那些恶意欠薪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不法分子。三是提供有效支持和法律援助。全社会应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关心、爱护和支持农民工,坚决遏制各种侵权行为,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

    (周均虎 云南宣威 职员)

    维护权益应理性

    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过程中,农民工朋友也要增强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自身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如果遭遇欠薪问题,既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采取极端手段,而应掌握证据,沉着冷静应对,通过正常的法律等途径理性维权。可以找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找工会维权、找律师说理、找法律援助妥善办理,用自己的智慧战胜恶意欠薪者,维护合法权益。

    (魏文祥 辽宁朝阳 村民)

    加速农民工市民化

    通过法律手段,严惩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者,其产生的震慑力毋庸置疑,但如果试图将解决恶意欠薪问题完全寄托于此,无异于本末倒置。因为大量的判决案例,不仅增加了社会成本,也会令不少讨薪者“望而却步”。

    事实上,农民工讨薪难问题的根源在于,农民工在城镇化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难以随城镇化实现快速真正地市民化。目前我国城镇化率虽已有很大提高,但更多的却是土地的城镇化,大量的农民工尚未真正融入城市。只有采取切实措施,使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真正享有城镇居民待遇,恶意欠薪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周瑞壬 福建漳浦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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