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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直播平台要明确责任主体
扶 青
//www.workercn.cn2017-01-05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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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直播真是要多乱有多乱。最新的一则新闻是,安徽宿州灵璧县的一名网友跑到了女公共浴室去直播,结果被行政拘留了4天。再往前,类似例子不胜枚举:成都一个滴滴司机载客时假装吸毒上瘾,口吐白沫,就为直播乘客的反应;还有一个主播竟然打起了殡仪馆的主意,对遗体的火化、下葬进行全程直播。

  网络直播为什么这么乱?原因在于这个行业太火了。2016年被称为直播元年,资本竞相涌入、网友扎堆而上,它的商业模式很清晰——主播直播,观众打赏。打赏的虽是鱼丸、跑车、飞机等虚拟物,但都需要真金白银去兑换。有数据显示,作为大学生兼职首选,校园主播前50名月均收入到了20万,一些签约主播更可以月入百万。如此强劲的吸引力,岂能不入局?然而竞争已白热化,想要出头就得另辟蹊径。以上例子中的主播,无一不是想搞点流量、博取眼球。但凡事有度,过则无益,为了流量就无所不用其极,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这里需要明确,即创意直播可以,但是得有规则和底线,这个底线就是社会的公序良俗。突破边界的行为,对应着法律,轻则行政处罚,重则刑法跟进;如果倒胃口,让人产生不适感,这种直播也不会受人待见。但还需正视这样一个事实:虽然一些暴力、低俗信息不会有生命力,可能只是昙花一现,但仍然迎合了一小部分受众的需求。面对人性中的“窥私欲”,一些主播依然敢于逆规则而行,这一事实说明,直播行业亟须监管。

  有关部门也因时而动、因势而为。在过去的2016年,至少有三个部门出手:首先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明确平台和个人都要“持证上岗”;网信办则出台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一个主要内容是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最新就是文化部出台的《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要申请一个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以预计到的是,这些措施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将会有效规范治理网络直播的乱象。

  既已如此,目前为什么还是有不少行为越界?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当前网络直播还处于野蛮生长期。根据新浪微博、CNNIC等机构的统计,现阶段直播平台已经超过200家,市场规模达到90亿元,用户规模达到2.35亿。可见竞争何其激烈!就跟主播抢注意力一样,平台也要抢夺市场,因此很多时候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而,平台并非技术中立,它上面呈现出什么内容,反映着平台的价值倾向。因此,监管要把握一个原则性方向,就是要明确平台作为承担责任的主体,通过传导机制,把更多具体责任传递给平台主播。

  比如可以确定一种“信用黑名单”制度。主播出了事,平台并不能事不关己,而要进行扣分,扣到一定程度将被踢出市场。在这样一种思路下,平台将会更积极承担起主体责任,通过责任倒逼,更好地约束主播行为。当前,三部门出台的办法都考虑到了市场准入,但准入之后呢?一些平台和主播的为所欲为,表明对于直播行业的监管还需要考虑退出机制。拿到牌照只意味着进入市场,然而在市场中的作为如何,直接关系到直播平台的生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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