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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著作权保护要有新思路
杜 晓
//www.workercn.cn2016-04-20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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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船”漩涡给喃东尼带来知名度和阅读量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面积的抄袭。他在自己的公众号发文称,“这几天崩溃了”。朋友、粉丝动不动就甩给他一个链接,打开一看,没有署名,没有出处甚至侵权内容也有10万次以上的阅读量,“比我这儿都多”,喃东尼用了14个感叹号表达自己的愤怒(4月18日新华网)。

  伴随着“翻船体”在朋友圈大火特火,也给原创作者喃东尼带来了被侵权的烦恼。喃东尼在微信公众号上给出了他的支付宝账号,但是“付费情况非常不理想,不足十个。”对于喃东尼来说,著作权保护的小船也是“说翻就翻”。

  在网络时代,几乎每个优秀的原创作者都会面临喃东尼同样的烦恼。在内容生产领域,任何一个成功的创意都会引来模仿者无数。尤其令原创作者感到尴尬的是,一些模仿之作有时竟隐然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信息技术的便捷、传播速度的提升,让模仿成为网络时代的一种本能。面对着如天文数字般的模仿者和模仿之作,要想切实保护好原创作者的权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根据个案去维权,就会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必须要有新思路。

  网络上人们通常所见到的模仿,准确地说应该是戏仿,是在自己的作品中对其他作品进行借用,以达到调侃、嘲讽、游戏以及致敬的目的。人们所熟知的电影《大话西游》就是经典的戏仿之作,结尾那一段人人熟悉的音乐更是原封不动照搬另一经典电影《东邪西毒》。戏仿是后现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网络文化诸多流派中的执牛耳者。仅仅是一句简单的“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就衍生出无数个匪夷所思的版本,赶上“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这种绝好的题材,怎能不大仿特仿,仿得不亦乐乎?戏仿者并不一定就是有意侵犯原创作者的权利,恰恰相反,戏仿者可能对原创作者充满敬意甚至是原创作者的忠实粉丝。

  从表面上看,戏仿者侵犯了原创作者的著作权,原创作者苦心构筑的人物、情节,被戏仿者弄得面目全非,最后搞成“老虎老鼠,傻傻分不清楚”,但蜂拥而至的戏仿者却为原创作者带来了网络时代最重要的东西——眼球。如果落实到具体的网络操作中,也可以说是流量。一旦戏仿者能够为原创作者吸引海量的眼球、引来巨大的流量,那么就能从另一个方面反哺原创作者。原创作者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注意力经济的特点,收获丰厚的利润。曾经风靡一时的网络小说,如《盗墓笔记》《甄嬛传》等,都有大量的同人小说(即利用原有的漫画、动画、小说、影视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节或背景设定等元素进行的二次创作小说),人们又可曾见到原创作者就此维权?

  网络时代的著作权保护应该更加开放,原创作者要注意运用互联网经济的特点全方位保护自身权利。对于85后的喃东尼来说,未必意识不到这一点,比如他曾经“发起了‘翻船体创作大赛’,号召各行各业的人参与,于是衍生出了各种版本。”尽管通常情况下戏仿者并不一定带有明显的功利性,但是对于那些赤裸裸地抄袭并堂而皇之用于商业目的的行为,原创作者还是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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