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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中甫:开放校园体育设施需制度保障
//www.workercn.cn2014-01-23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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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上海、杭州先后宣布全面开放校园体育场地和设施,方便周边居民锻炼身体:上海要求2000多所学校体育场馆寒假期间向社会开放;杭州则专门制定实施办法,要求全市有条件开放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100%长年向社会开放,开放时间工作日每天早、晚相加不少于3小时,双休日、节假日每天不少于6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打开校门、迎进居民,沪杭两地的做法符合民意期待,对包括南京在内的众多城市都有启发和借鉴价值。

    在全国范围内,体育场地和设施主要分布于校园,在一些大城市,校园占比甚至高达七八成。由于被视为“校产”,校园体育场地和设施的服务对象,通常局限于校内师生,周边居民即便朝夕相望,也难得获许进校锻炼。这种情况,在中小学校园表现得就更为典型,它们不仅平时大门紧闭,就是到了寒暑假期也不对外开放,造成了体育资源的大量闲置甚至浪费。

    多年来,社会对此一直呼声不断。在国家层面,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也有明确要求:“学校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从各地实践看,成效参差不一。在江苏,从1999年即已开展试点的无锡,截至去年开放率已达到63.5%,该市也制定了相应实施办法。但在更多城市,校园开放仍然小步慢走,有的开过又关,难以满足市民需要。

    究其因,问题还是出在缺乏可操作的制度保障上。比如,各地学校普遍对开放校园持观望甚至疑虑态度,他们担心设施维护成本、校园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意外伤害责任认定等诸多问题。如果不能通过制度安排化解学校之忧,就很难推动校园长期开放。再比如,校园开放涉及多方,社区、街道乃至上级政府部门应担何责,如何协调、监督和奖惩,也都需要清晰界定。

    此次杭州出台的实施办法,其亮点有三:政府牵头总协调,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管理人员、场地维修、设施配置和更新、公众责任保险等经费,统一组织居民进校健身公众责任保险;社区与辖区学校签订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共享协议,制定开放制度等,为每所开放学校至少配备管理人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各1名;建立群众监督和政府抽查制度,督促开放落到实处,等等。这些规定细致明确,有助于将开放举措长期推行下去。

    体育不仅是增强全民身体素质的主要手段,也是推广文明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按照有关规划,未来南京将打造“亚洲体育中心城市”和“国际体育名城”,到2015年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重要措施之一是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率2015年达到50%以上。在开门迎接市民上,南京的不少高校已经行之有年,一些中小学也在摸索探路。要让这项便民利民之举惠及更多市民,南京亟需在制度层面再进一步,用制度保证“校园大门常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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