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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乐乐:电视亲子秀勿忘保护儿童
//www.workercn.cn2013-12-13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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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人秀亲子电视节目近来大红大紫,火得一塌糊涂。除了《爸爸去哪儿》,浙江卫视的《人生第一次》、青海卫视的《老爸老妈看我的》等也竞相扎堆推出,一下子让电视亲子真人秀成为一大全国荧屏热点。

    这些真人秀亲子电视节目有一个共同特点,让孩子在家长的带领下、节目组的策划下、导演的指挥下出演。孩子是节目的卖点,也是观众的看点,在很大程度上,节目组、家长、观众一起消遣、消费孩子。沉浸在让人忍俊不禁和爆笑连连的“奶爸+萌娃”故事之中,很少有人能够理性地意识到,小小的孩子被一览无余地展现在全国观众的面前,我们是否需要维护法律所规定的孩子的权益——比如隐私权?

    现代文明社会注重保护儿童的权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关于儿童的一切行为,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也就是说,儿童利益须优先。作为《儿童权利公约》签约国,我国在这方面也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等法规和政策,都明确要求严格保护儿童的权益。

    不得不说,近来热播的真人秀亲子电视节目,却屡有妨害儿童权益的表现。首先,孩子成为一种被消费的对象——在亲子的名义下,被家长和节目组有形无形地操纵、摆弄,让孩子实质上成为大人的娱乐工具。其次,孩子的名字、长相、年龄等个人信息被公之于众,容易引起不良人员的注意。再者,以爱的名义对孩子进行欺骗、愚弄,实质上是一种隐性、软性施暴。

    比如,在11月1日的第四期《爸爸去哪儿》中,假借培养孩子责任感之名,让儿童完成护蛋任务,但大人置孩子的爱心和善心于不顾,无视毁蛋对孩子造成的情感伤害,结果引发观众不满。在12月6日的第九期《爸爸去哪儿》中,刚被陶晶莹质疑过“拿走小朋友有安全感的小物件”的节目组,干脆“拿走”了小朋友的爸爸——安排小女孩和成年男子一起住,此做法被许多人认为既伤害了孩子的心灵,又不利于孩子的自我保护。

    孩子是未成年人,需要得到包括电视在内的媒体,以及全社会的严格保护。要切实保护孩子的权益,我们每个人都要好好思考并积极行动起来。电视台实有必要树立一个行规,凡涉及儿童的电视节目,须有相关儿童心理专家具体指导,如此方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孩子身心健康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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