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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全面”的高考还需做哪些事
熊丙奇
//www.workercn.cn2017-11-16来源: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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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不久前表示,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立起新的高考制度。虽然浙江和上海已启动新高考改革,今年又有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加入其中,但这番表态还是引起舆论关注。显然,这次舆论的关注点在“全面”上。

  这里的“全面”至少包含四层意思。一是在全国各地“全面”推进。目前已有6省启动高考改革,2018年和2019年将分别有18省和7省,进而到2020年,全国所有省区全部落实新高考改革。

  二是“全面”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恢复高考40年来,高考改革一直在进行,但主要集中在科目改革上,且录取制度一直维持在总分录取模式。新高考改革不但要进行科目改革,推行文理不分科,还要进行录取制度改革,包括取消高考录取批次,实行分类高考(学术型高考和技能型高考)等。

  三是“全面”推进高考公平。新的高考制度明确提到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地区尤其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等等。推进这些扩大高考公平的措施是“全面”改革的题中之意。

  四是“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办学改革。落实新高考文理不分科的科目选择,需要中学改革教育教学模式,推行“选课走班”教学;同时需要大学在专业设置上做出调整予以适应。从这一角度说,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

  是否做到“全面”将是评价高考改革推进成效的重要标准。全国各地“全面”启动新高考改革,这一点没问题。而“全面”推进录取制度改革、推进高考公平以及推动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还需破解诸多难题。

  比如,已在上海和浙江推进的高考改革,虽有自主招生和综合素质评价录取的尝试,但因基本录取制度还是按“3+3”科目总分,所以没能根本扭转唯分数论,出现新的应试倾向。有的高中限定学生选择有限几种组合,有的考生按“田忌赛马”原则选择学科,甚至出现“弃考物理”的问题,追求的都是尽可能获得高考科目的高分。

  再如,在推进高考公平方面,过去五年缩小各地录取指标和开放异地高考,都是基于传统的分省按计划录取框架。这种分省制度本身就影响着高考公平的进一步扩大,因为无论是调整各地录取计划还是开放异地高考,都涉及复杂的高考利益蛋糕分配的问题。

  又如,中学推进“选课走班”教学需有足够师资和开设充足课程,还要求学校改革管理学生的方式。但从现实看,我国中学师资尚存短缺,学校管理也还主要是应试教育那套。另外大学的配套改革也面临挑战,比如在浙江和上海的高考改革实践中,有的大学在招生时不对照学生所学专业,只看分数不限高考科目,结果催生学生功利选科,也导致部分学生进大学后很难跟上专业教学的要求。

  以上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在全面建立新的高考制度过程中需要直面的问题。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改革中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集中攻坚并一一实现重点突破。(作者是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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