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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渲染校园伤害案
刘海明
//www.workercn.cn2016-04-21来源: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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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一起偶然的杀人案件,经过短暂的沉寂后,还是让涉事院校成为舆论聚焦的对象。

  在舆论场里,在校大学生的标签一直都比较显眼。只要大学校园发生重大刑事案件,舆论的关注度就居高不下。川师大案发生后,从最初单纯的案件信息分析,经过众多网友的“众筹式联想”,案件的广度很快被延伸开来:有人批评大学宿舍的室友关系,有人批评当下的高校宿舍管理,有人批评辅导员制度,还有人批评高校心理教育、生命教育以及学校安全保卫机制……

  痛定固然需要思痛,只是反思的范围要有个限度。过度的反思,看似有其道理,实则加重了公众的思想负担。显然,这样的担忧有点过度了。

  大学生活的集体性质,决定了同窗数载要和室友朝夕相处。同学之间友谊纯洁,在于他们之间很少利益竞争。利害冲突少,造就的“室友情结”能够长期维系下去。当然,世上没有事情是绝对的。在校大学生室友间的冲突,个别时候也可能演变为伤害事件。比如,十几年前云南大学的马加爵事件,以及前几年的复旦大学投毒案。不过,全国2000多所高校,十几年来震惊全国的同室操戈事件屈指可数。如何看待极个别的极端案件,是让在校生就此人人自危,夜里睡觉都怕出现意外,还是从中懂得彼此相互尊重的重要性,更加注重寝室关系的融洽,这显然是两条截然不同的思考路径。适当的解读,有助于提高在校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白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过度的解读,呈现的则是心造的幻影,而这样的幻影一旦不能尽快摆脱,可能影响更多人的心理健康。

  每次出现校园恶性案件,总有人把悲剧的原因往辅导员身上联想,因而这个群体也成了舆论批评的对象。一般来说,一个辅导员联系一个专业一个年级的学生。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再敬业的辅导员也很难和每个学生成为知心朋友。学生出了事,学生工作需要反思,只是辅导员不是算命先生,很难预先研判到恶性事件的发生。若就此批评辅导员制度,未免过于牵强了。

  反思变成批判,批判容易上纲上线,这样的思维定式,在校园案件中也具有普遍性。就川师大案来说,一个学生杀了同学,喜欢从管理制度角度反思的网友,自然不肯把偶然的事件从制度漏洞中给剥离出来,对宿舍管理、安全保卫制度以及课程设置,提出了诸多批评。不可否认,任何制度都无法做到万无一失。制度的宏观性约束,也无法让微观层面的问题全部被剿灭于萌芽状态。既然如此,我们又如何指望学校的管理制度能杜绝一切意外事件的发生呢?

  校园恶性事件发生后,高校管理者从中多做一些反思和自省是必要的,但反思和自省要区分具体的案件和普遍的现象。如果把个别的、具体的案件当成了普遍性、常规性的现象,显然犯了逻辑上的错误。客观而论,川师案也不过是个案,不具有代表意义,反思可以但不必过度解读。

  渲染“室友矛盾”的现象,在于公众对案件的了解比较有限。有限的事实、丰富的想象和惯性的思维,成就了“谢室友不杀之恩”之类幽默调侃。幽默的调侃,在某些时候被还原成普遍的危机感,造成了情不自禁的过度解读。看来,要避免类似的过度解读,开展相应的舆论素养教育是多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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