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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外籍人士“特殊待遇”,欠妥
王小东
//www.workercn.cn2017-08-16来源: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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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所属某市的一家医院,因为优先服务窗口所列的服务对象包括“外籍人士”,引起国内患者不满,经投诉医疗卫生管理部门未果把事情捅到了网上,引起了网络舆论关注。

  长期以来,某些地方政府,某些地方部门,给予“外籍人士”特殊待遇远远超过对于自己国家公民的服务,已经成为中国老百姓不满的一个重要问题。这次事件看起来并不大,但网络舆情爆发往往有突然性、不可预测性。更为重要的是,之前已有类似事件发生,积累了一部分民众的情绪。如2012年2月武汉市出动警力替日本人迅速找回失窃自行车的事件,最后连《人民日报》都刊发了一篇题为《一辆自行车,能否捍卫城市尊严》的评论文章,委婉批评了这种做法。

  的确,当舆情爆发后,绝大多数当事者可能感到十分冤枉: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热情友好是中国传统的待客之道,对于外宾更要特殊照顾,难道不对么?是的,在共和国相当长的一个历史阶段中,我们遭受到帝国主义的封锁。在那个时代,我们急需外国专家帮助,而能来、肯来的外国专家非常少,那些突破了重重障碍来到中国的,真真实实是我们的朋友。对于他们我们给予特殊待遇,绝大多数中国老百姓可能不会有意见。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全球往来的频密,如今有大量“外籍人士”进入中国工作、生活、旅游。他们能和当时的这些外国专家、外国朋友画等号么?不能。这些来中国的“外籍人士”,不少是越来越多外资企业、机构的工作人员,有的甚至是因为中国的市场大而来淘金的(例如语言培训机构)。就算是真正的外国专家,如今中国的社会保障和法律制度更加健全,能够保证他们的权益,同时在此程度上稍稍有一些优待,中国民众也能理解。但是,不能以牺牲普通中国民众的权益为前提条件。

  这个原则其实在世界其他国家是通行的,比如一个美国或中国民众(专家)在国外,并不会受到与当地人不同的特殊优待,当地法律和习俗都是一视同仁必须遵守的。

  同样地,由于在中国的“外籍人士”越来越多,难免会有违反法律作奸犯科者,我们同样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一些机构和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也该跟上时代的步伐和民众的意识,让“外籍人士”与中国普通民众生活在同样真实的环境中,才不会造成民众、“外籍人士”和政府机构之间的相互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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