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包头开往大连的K56次列车上,出现一名“霸座女”,因拒不让座,换来了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几乎与此同时,在上海开往北京的G170次列车上,一名中年女子也因拒不让座还辱骂前来调解的列车工作人员和周围乘客,也换来了7日的行政拘留。不少网友为警方的行为点赞。
春运临近,对“霸座”开出拘留的罚单,可谓警示意义重大。
从年初以来,“霸座男”、“霸座女”、“霸座大妈”的新闻频频冲击我们的眼球,长此以往,将大煞中国铁路高速发展的风景。列车上频繁的“霸座”闹剧接连上演,除了物质文明提升了,精神文明没有跟上,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我们之前对此种行为惩罚还太轻,仅凭“教育”又怎能一下子驯服行为粗劣者,教育了一个,教育不了一批。想让“霸座”群体真正“长记性”,仅靠黑名单的限制也远远不够。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凭票上车,对号入座,本是我们生活中的基本规矩。如果我们的生活中没有了规矩,交通将会瘫痪,人们将会肆意妄为,我们的生活将混乱不堪,规矩维系着我们社会的方方面面,保证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规矩是社会的基石,垫高社会的根本,规矩不可逾越,有了规矩,方圆才可成,社会才能进步,人民生活才有保证。
列车是一个公共场所,客来客往,啥人都有,素质参差不齐,如何消除个别无良乘客“霸座”吵架,甚至向工作人员耀武扬威,扰乱公共秩序和行车安全?一方面,有赖公众注重规则意识,提升文明素养,共同创设出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诸如:自觉持票上车,按区段乘车,对号入座等;同时,对于个别乘客的越轨行为,也要勇于干预谴责。另一方面,则有赖于法律的发力,对个别乘客的“霸座”,甚至对列车乘务人员恶语相向或发生肢体冲突的恶行,滋扰列车公共秩序,必须给予严惩。《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但是,需注意到,如果辱骂列车工作人员甚至动手,可不单是扰乱公共秩序,而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甚至会危害到列车的行车安全,造成后果的,更要加重处罚。这些法规依据就是我们惩治“霸座”群体的利器,应该用好。一人触犯惩治一个,一群触犯惩治一堆。如此一来,情况一定大有改观。当初高铁上禁止吸烟的法规颁布后,违规行为便迅速减少,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惩罚“够狠”。
因此,所以我们必须要强化执法手段和力度,用好法治利剑,同时将“道德规范”强行纳入法律的“笼子”,既是对歪风邪气的及时纠正,也是给遵纪守法的旅客们一个真诚的交待。只有“霸座”扰乱公共秩序将受严厉处罚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普遍的社会共识,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霸座”、逃票等“理直气壮”的违规行为,让每一位守规矩的旅客出行更安全,更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