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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商家真正履行了其承诺,公众就没有理由认为商家是在利用人们的善心、打着公益的旗号做营销为自己牟利。逐利行为和公益善心,其实并不矛盾。真正矛盾的,是固执地将二者对立起来的心理。
在青岛,一款矿泉水引起了关注,也引发了争议。
这款矿泉水的特别之处在于:瓶体上印有失踪儿童的头像和基本信息;印有“宝贝回家”公益网站的大字、二维码和联系电话;还印有生产方的承诺“无论你是谁,请帮我们的孩子回家,重谢10万元”。
厂家总经理李先生说:走失儿童的父母每到一个地方贴小广告寻子的场景对他们公司员工触动很大,那些父母的最大心愿“不就是要自己的孩子让更多的人看到、增加更多的寻找机会吗”?因此,他们才想到了这个办法。
但是争议也因此而生:有人认为厂家是在借此炒作,是打着寻找走失儿童的幌子牟取不正当利益。
将营销、牟利与人们的善良、善心做捆绑,的确会引起反感,尤其是当这款产品售价似乎还偏高,就更容易坐实“不当得利”“绑架善心”的怀疑。这当然说明人们本性良善,对善心以及公益,怀有质朴且高标准的纯洁爱护。但另一方面,人们是否想过:商业利益和善心公益,就一定是截然对立、水火不容吗?二者结合,就注定降低公益的道德纯洁度吗?它们为何不能各扬其长、携手互助、共谋双赢?
在我看来,青岛这家矿泉水厂家在自己产品上引入公益信息的做法没有什么不妥。厂家征得了相关方的同意和授权,履行了必要的手续。该矿泉水自7月正式投放市场,已经生产了50万瓶。这是多么有力的一个信息发布渠道,相比于每到一地贴小广告,其效率自然不言而喻。如果从经济的逻辑来看,厂家当然获得了收益,但失踪儿童的父母也同样获得了收益:让其日夜思念的失踪孩子,获得了50万个可能找回的机会。
实际上,这家矿泉水厂家的做法也不是首创。每买一瓶水,厂家就会为保护水源地捐出一分钱;或者消费者每消费一单位的什么商品,商家就会以相应比例捐助某个特定公益项目……类似的做法其实早已很多。只要商家真正履行了其承诺,公众就没有理由认为商家是在利用人们的善心、打着公益的旗号做营销为自己牟利。甚至可以说,类似的做法其实也为公众践行公益提供了又一个选择渠道。
逐利行为和公益善心,其实并不矛盾。真正矛盾的,是固执地将二者对立起来的心理。当然,现实中也不乏以公益为幌子牟利、消费人们善良的可恶行为。这类行为,通过相应的体制监督和舆论监督,大多都能被识破。这类恶行的存在,实在并不足以证明商业行为和公益就是必然对立的。相反,有意识地将二者对立,才是对公益和善良的最直接伤害。坦率地说,目前值得警惕的倒是,将慈善和公益用超高的道德准则层层包裹,以至于让人望而生畏,欲行善却手足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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