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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套取应打上制度“补丁”
刘建国
//www.workercn.cn2016-07-06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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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全市首部打击非法骗取住房公积金专题片《稳固的“防火墙”“提速”的公积金》已上线,严厉警告非法骗取公积金者,将面临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处罚,并且3年至8年内不予受理提取和贷款申请业务。(7月4日 《海峡都市报》)

  不止是在泉州,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存在类似的公积金非法套取现象,有的地方甚至成为一种非法产业链。那么,泉州市将非法骗取公积金者纳入失信黑名单,有利于约束和倒逼套取者警醒和自律,进而规范公积金提取秩序。不过,除此以外,还应该反思制度层面的短板和不足,做到针对性的补强和完善。

  众所周知,目前的非法套取公积金行为,一般都是通过假房产证、假发票等。

  为非法提取公积金,很多套现者会通过中介公司来伪造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资料,中介公司则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费。对个人而言,公积金几乎是一笔强制性的长期存款,公积金提取难、门槛高、收益低,进而产生了对非法套现的巨大市场需求。目前,全国房产信息没有联网,各地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等没有统一的版本,发证机关、合同备案机关也不同,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实起来困难重重。

  面对制度层面的漏洞,必然会滋生违法的地下产业链,套现者的疯狂就会愈发泛滥。既然如此,若要杜绝猖狂的非法套取公积金行为,不仅要完善失信黑名单,还应该给制度漏洞打上“补丁”。从这个方面来说,应该尽快建立统一、规范、共享的全国房产信息库,避免出现房产信息“孤岛”,就会从源头上制止不法分子的造假行为。同时,公积金也应该逐渐过度到社会保障功能,让缴存者可以用于子女教育、医疗、养老、再就业等方面,以便实现其多元化功能,让公积金能够得到更合理的使用。

  总体而言,公积金是公民个人的财产,但却具有别样的属性和特征,在实际操作中面临层层的障碍和掣肘。那么,面对这种现状,有必要进行完善和创新,找准制度层面的瑕疵和漏洞,从源头上杜绝套现行为的滋生和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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