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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剐蹭引发的“惊天大案”
刘孙恒
//www.workercn.cn2016-03-25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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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3日早上8点多,在新浪微博上,一条名为《实拍昆明二环高架上惊险一幕轿车拖着人行使》的视频,被网友纷纷转发。后经记者证实,对于“轿车拖行女子”之事,起因是车辆剐蹭事故引发的纠纷,女子受了一点轻微伤。(3月24日《春城晚报》)

  “在昆明二环高架桥上发生惊险一幕,号牌为云xxxxx的轿车正常行驶,突然从其副驾驶上滚下来一人,该车并没有立即停下来,掉下来的那人死死拉住车门,车继续飞奔!……”这种冲突性十足的“叙述词”,加上又有被定格的视频为证,“轿车拖行女子”一事给人的直觉就是:这得多大的仇多大的冤,一个以命相博,一个视生命为草芥,简直了!

  但真相是,事情的背后并不是什么“惊天大案”,起因仅仅是一起车辆剐蹭事故。更让人无语的是双方发生剐蹭后,民警已经间接予以处理,只是因为无法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让双方先自行走处理程序,以免影响交通运行。可惜,“轿车拖行女子”之事仍然出乎意料地发生了。

  庆幸事后女子只是受了一点轻微伤,如果出现更严重的伤害,整个事情的性质又会变成什么样,想想都让人后怕。而在彼时那个环境下,更严重的后果也是极有可能的。不由得想起春晚小品《一句话的事儿》中的一句台词:“一句话的事儿,一句话能成事儿,一句话能坏事儿,一句话能产生一个和谐的社会”。同样的道理,一次剐蹭罢了,纵使民警没有第一时间介入,双方理性处理,厘清权责,走正常的法律渠道,不就完了吗。何以最终表现出一个以命相博,一个视生命为草芥的姿态,真的又有必要?

  此事不仅警示所有的车主,在全国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多的情形下千万别当“路怒族”,其实对当下方兴未艾的新媒体也是一种警示。虽然“人人握有麦克风、个个都有通讯社”,但是这种话语权不能滥用。真相不明或只有部分真相的时候,千万别自作聪明去脑补其中的逻辑链条,不要总想着搞个大新闻,否则只会产生垃圾信息,浪费公众感情,撕裂社会信任。试想,如果第一个发布“轿车拖行女子”之事的视频者,只是客观描述自己的所见所闻,并且尽量把最后一车主的原话给复述出来,又岂会引发这种不必要的围观?

  真的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一次剐蹭也能引出“惊天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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