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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华:理发师变整容师监管责任应统一
//www.workercn.cn2015-11-03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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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美容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也有不少乱象添堵,媒体调查发现,假冒医生,黑心机构非法行医,美容院越界做医疗美容,产品、器械鱼龙混杂,以及监督机关取证和打击困难等现象很普遍,甚至出现理发师经过短暂培训,就摇身一变成了整容师的现象。

  美容业的非法行为难监管,存在客观原因。比如,假冒医生居无定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在网上或者在社交圈子里做生意,极具隐蔽性。再加上做美容手术不算什么光彩事,当事人即使吃了点小亏也不愿声张,更不愿主动配合调查。

  但与客观原因相比,难监管的主观原因更为突出。主要体现在,对医疗美容行业有监管责任的部门较多,存在“九龙治水”现象。假如美容机构超出了执业范围,或者存在非法行医现象,就该卫生部门管;假如出现了假药、假器械,就该食药监部门管;假如医疗美容广告违法,工商部门该出手;而当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人身伤害时,就得公安部门管。

  各管一段看似权责分明,其实存在衔接不好的可能。当卫生部门查处非法行医时,却对查到的假药无权认定和查处;而当食药监部门查假药时,对于明显的非法行医现象,则只能通知卫生部门来管;即使是综合执法,凑齐几个部门不容易,也不可能成为常态。这可能影响执法效率,甚至让当事人逃脱。更何况监管的部门多了,容易出现谁都不愿管等现象,且不监管的责任难以划清。

  因此,有必要将美容业的监管责任统一到一个部门,由其他部门出具委托书,常规性执法由被委托的部门执行,若涉及到比较专业的知识,则可通过内部协助来解决,但对外却保持一张监管面孔。如此一来,执法的效率和打击的力度,无疑会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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