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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昌莲:莫让乙肝歧视沦为“婚姻杀手”
//www.workercn.cn2015-09-15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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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女士在体检中查出携带乙肝病毒,被丈夫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北京顺义法院审理了此案。李先生称,他和王女士于2014年8月29日登记结婚,无子女。婚后双方性格不和,王女士对他隐瞒患有乙型肝炎的事实。李先生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9月14日《京华时报》)

  “不洗手,回头得乙肝,找工作都没人要”,这是热播电视剧《蜗居》中的一句台词,既反映出公众对乙肝卫生常识的普遍无知,更折射出社会对乙肝的歧视已根深蒂固。如此语境下,乙肝患者岂止是“找工作都没人要”,如今,连找配偶都没人要了。北京顺义的王女士,便遭遇了这种困境,就因为她在体检中查出携带乙肝病毒,被丈夫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尽管夫妻“婚后感情很好”。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在反对乙肝歧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规定在就业和升学中“取消乙肝体检”等。虽然王女士携带乙肝病毒,并非是在就业和升学体检中查出来的,与上述规定无关,但其被查出乙肝后,丈夫“如临大敌”的态度,却令人心寒。尽管王女士的丈夫称离婚是“性格不合”,但其所谓的“性格不合”,却是王女士“对他隐瞒患有乙型肝炎的事实”。也就是说,王女士携带乙肝病毒,才是丈夫要求离婚的主要诱因,这实际上是婚姻家庭中的一种乙肝歧视。

  可见,期望用硬性规定,根治歧视乙肝顽症,显然是过于乐观了。然而,乙肝歧视,首先源于公众乙肝卫生常识的匮乏。比如,王女士乙肝两对半阳性,属于乙肝病毒携带、健康性带菌,并不是乙型肝炎,且经医生诊断,她的情况并不影响正常生活和生育。但是,普通市民中很少有人知道这种常识。退一步讲,即使王女士患上了乙肝,也不能成为其丈夫要求离婚的理由。因此,法院应从反对乙肝歧视的层面考虑,不支持其丈夫的离婚诉求。相反,受到乙肝歧视的王女士,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正当平等的权益。

  一言蔽之,莫让乙肝歧视,沦为“婚姻杀手”。若要根除乙肝歧视,除了加大立规执法、普及知识力度之外,关键是要在科研上取得重大突破。我国是肝病高发区,乙肝病毒携带者超过1亿人,征服乙肝病毒,维护国民身体健康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国家要重视对乙肝的科学攻关,舍得投入,力争早日攻克乙肝这个医学“盲区”。只有使乙肝成为可控、可防、可治的普通疾病,才能彻底治愈乙肝歧视顽症,才能避免“因乙肝离婚”的荒唐事件发生。(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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