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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伯晋:路侧停车收费改革仍未跳出懒政思维
张伯晋
//www.workercn.cn2015-01-26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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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目前的4万个路侧停车位存在的诸多问题,2015年市交通委将加强治理,并在年内出台综合政策,计划切断路侧停车位的现场现金收费(1月25日《新京报》)。

  “您好,停车费十块。”“不要票能便宜点吗?”类似的对话每天都在北京街头发生着。由于路侧停车位主要是现金收费,只要不开具发票,每日营收就是无法查证的糊涂账。公共资源成了停车管理公司乃至管理员个人的摇钱树,背后更有可能隐藏权钱交易与资质管理腐败。对此,去年底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曾连续追踪,如今市交通委的表态可视为对乱象治理的官方回应。

  据北京晨报报道,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表示,目前深圳市的路边停车收费已采取手机结算,他曾去考察过“深圳模式”———车辆停车入位后,地上的感应线圈会将信息传送到管理人员仪器上,如果车辆迟迟未交费,执法人员可以给车辆“贴条”。周正宇说,“今年正往那个方向努力,具体是用手机还是POS机支付也还在考虑中”。

  仅靠切断现场现金交费就真能解决路侧停车位管理乱象?笔者对此并不乐观。从私家车主的角度出发,付费模式不是重点,合理付费才是关键。此外,即使实施电子化付费,只要还靠人来执行,就未必没有漏洞可钻。再有,手机付费对于那些不熟悉电子支付的年长者而言,极有可能酿成新的不公平。

  即便路侧停车收费管理达到规范、高效的程度,这项改革是否又有治本意义呢?在笔者看来,市交通委把重点盯在路侧停车上,有点舍本逐末的味道,本质上仍未跳出懒政思维。路侧停车位,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又称为“临时占道停车位”。细究其立法精神,临时占道停车位应是对公共停车场的补充,“公共停车场建成投入使用后,在其周围一定范围内,不得新设置临时占道停车位;原有的临时占道停车位应当及时撤销。”由此,合乎逻辑的治理方案似乎应是加强和创新公共停车场建设,而非在路侧停车位上大动干戈。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市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这不应停留于口号,相关部门理当作出表率。随着北京公车改革顺利推进,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公车数量锐减,相应空出大量车位,都可以在统一规划下向社会开放,有效利用资源,以缓解停车难。

  笔者最后想强调的是,治理停车难问题与城市治堵问题一体两面,需纳入整个北京市政交通建设通盘考虑。这既是北京市交通委的职责范畴,更是北京市政府要积极破解的城市发展瓶颈。告别“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式的改革,通过协同创新、统筹规划来激发城市交通内在活力,政府有关部门还要多用心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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