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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文英:请给予安检和限流措施多些理解
//www.workercn.cn2014-05-26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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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很多人关注这件事,不仅因为该条例禁止在车厢内饮食,更重要的是,轨道交通已经成为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其安全性自然不容忽视。

    北京市民或许不会忘记,2008年北京地铁5号线东单站换站通道处发生电梯故障,致使乘客逆向回逃,13人摔倒受伤;2011年发生在4号线动物园站电梯发生故障,致使1死30伤。惨痛的悲剧不断向人们敲响警钟。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不断发展,北京地铁客运总量迅速增长,日均近1000万人次。为提高安全管理能力,运营单位往往会在客流激增危及运营安全时限制客流或采取封站措施,也是确保安全运营的重要措施之一。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理解运营单位限流及封站的意图。针对的这种情况,条例草案特别赋予了限制客流、封站等应急措施的法律依据。

    “安全事故都是客观原因与主观原因叠加起来的结果,如果安全意识都增强了,就能够理解并且配合运营单位采取的一切应急措施。”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丽梅在参与该草案立法论证时建议,在每条线路、每个站点都设置预警机制,只要触发预警点就要采取断然措施。的确,方便一定要让位于安全,立法也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轨道交通的安全检查也是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北京市自2008年6月开始实行轨道交通全路网安检以来,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起到了一定作用。有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有关部门共查获各类违禁品40余万件。为加强安全管理,公安部已要求全国地铁实施安检,并实现“人物同检”。

    然而,拒检甚至殴打安检员的情况时有发生。今年4月,10名上海乘客因拒不接受安检,打伤民警和安检员而被追究法律责任。数据显示,在京乘客平均每月拒检约2000起,殴打安检员事件超过100起。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明确人物同检法律地位,加强拒检处置手段,保障安检效果和安检员的人员安全。条例草案特别强调,“进入轨道交通车站乘车人员应当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同时规定,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人员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人物同检”同样是一柄双刃剑,它的安全性与轨道交通的快捷性和高效性之间的矛盾也不容忽视。一台安检机1小时过包量为1200个,经过安检的客流量是700人,而在不安检的情况下,1小时客流量为7000人。这意味着每小时进站量减少约10倍,延长进站时间近30分钟。大量乘客聚集在换站通道、安检口处等,形成新的不安全因素。对此,期待法律能够进一步论证并完善相关措施。

    无论是限制客流量,还是进行“人物共检”,都需要人们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国民素质就会提升,就可以像很多国家那样,不再需要在法律中规定禁止在车站、车厢内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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