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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 远:用法治解决费坚强
//www.workercn.cn2014-03-11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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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期间,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过高、超期收费等问题,再次引起代表委员的热议。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说,高速公路收费关系到物流、关系到民生,一些高速公路违规延长收费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3月10日《法制晚报》)。

    近几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多次强调,收费公路到期后应停止收费;禁止将政府还贷公路违规转让或划转成经营性公路。但令人遗憾的是,相关禁令多是停留在纸面上。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也没有相关的硬性问责的条文,一些责任部门、责任人多是以因公违法的理由规避责任。

    解决收费公路目前存在的“费坚强”、“抢钱”、“公路提款机”等诸多问题,不能只依靠一遍一遍地发文喝止。实践证明,法治社会的矛盾和问题,必须依靠法律和惩处机制解决。笔者认为,叫停还贷公路转成经营性公路以及公路超期收费、违规收费、多收费等问题,不能再止于批评、清理了,没有问责追责的跟进,收费公路问题仍会延续下去。

    治理公路收费乱象,最高司法机关或许可以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立法上可将还贷公路违规转让或划转成经营性公路等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列入渎职罪或玩忽职守罪可诉之列。法律上有严惩的制度设计,依法惩处乱作为者,谋求公路领域的良法之治,才能还原公路产品的公益属性,还路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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