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烨 泉:修复社会关系不能只靠错案赔偿
//www.workercn.cn2014-01-21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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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司法的惩罚性功能相比,人们更关注通过司法来修复因犯罪行为而受损的社会关系。重建受冤者的心理,重塑受冤者的人格,比金钱赔偿更有价值,也更积极

    1月20日,在浙江“两会”上,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在小组讨论会上主动谈到了去年被媒体广泛报道的浙江两大错案——“两张叔侄强奸案”和“萧山5青年抢劫杀人案”。他表示冤错案中7名对象,已经全部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标准给予补偿。

    错案是人类司法史上很难躲开的认识陷阱,具有不可避免性,关键是如何处置错案对我们的司法制度和社会和谐更有利。王辉忠书记在“两会”上谈到错案时透露出来的相关信息给我们以启示,值得司法机关认真思考。

    首先,纠正错案重在修复社会关系,重建司法信任。王辉忠说,“有一个青年去年下半年结婚了,还请我们省高院副院长去喝喜酒”。这一举动让我们看到了司法机关与当事人之间真正的和解。

    一般来讲,一提到错案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人间悲剧,就是对司法的怀疑主义,就是向司法机关的血泪控诉和巨额索赔。但是,如前文所说,如果司法错案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种司法制度都无法避免的话,那么纠正错案就仅仅意味着巨额的金钱赔偿吗?

    我们看到河南著名错案的男主角赵作海,虽然接受了司法机关的巨额赔偿,但是他的生活没有因为有钱了而变得充满阳光,几年来,赔偿金已所剩无几,而他始终徘徊在生活的边缘。他一次次被骗的经历和与身边人的格格不入,让我们看到他在重新融入社会过程中的尴尬和无助。赵作海的经历告诉我们,金钱并不能使蒙冤者真正得到公平,如果不能帮助他修复因为冤案而破损的社会关系,不能帮助他重建生活的能力与自信,再多的赔偿也没用。因为他面对挫折时,会本能地归因于那场错案,归因于司法的不公,这种错误的归因体系会使他今后的生活越来越艰难,也越来越不信任司法。

    浙江纠正错案的方式不一样,根据王辉忠的介绍,浙江给予了错案当事人很多的人文关怀,除了按照国家赔偿标准给予补偿之外,还帮忙解决就业、介绍对象,做得很周到。事实上,人文关怀比赔偿更重要,通过人文关怀,消除了当事人与司法机关的对立情绪,增强了当事人对司法和司法制度的信任,同时使蒙冤者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融入生活。根据现代的司法理念,与司法的惩罚性功能相比,人们更关注通过司法来修复因犯罪行为而受损的社会关系。错案的纠正当然也是一个道理,重建受冤者的心理,重塑受冤者的人格,比金钱赔偿更有价值,也更积极。

    行文至此,一个新的问题又跳了出来,修复社会关系,重建司法信任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吗?2013年对中国司法来说,是一个纠正错案年,很多媒体也积极地投身于这场声势浩大的纠错行动中,但不是所有媒体的报道都是积极的、建设性的。过度煽情,过度关注冤案中的悲情故事,让当事人一次次回忆,一次次陷入负面情绪,一次次自怨自艾,其实对修复社会关系,重建司法信任和生活信心意义不大。纵然新闻媒体对事件关注的角度各有不同,但共同之处应该是传递信心和正能量。所以,媒体对错案报道应该有一个更新的视角,不应该落入俗套。

    其次,通过纠正错案要实现制度的自我完善。王辉忠说,两个错案发生后,浙江省委政法委一方面对相关责任人追责,另一方面,对办案流程中暴露出的33个专项问题进行了研究,目前33个课题已经全部完成,这33个制度对今后防治错案发生,非常有效。虽然错案难以避免,但是通过完善制度,尽可能减少错案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错案形成的原因很多,2013年纠正的错案,大都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那个时候的司法理念和制度的不完善导致错案一再发生。司法与医学有很多相同之处,就像每一个病例都是一个医学研究样本一样,每一个错案也都是一个司法研究的样本。通过错案研究,可以更好地对司法理念进行纠偏,对司法制度进行弥补。这也许就是错案可以提供给人们的正效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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