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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 伟:餐厅收“空位费”,工商局同意了么?
//www.workercn.cn2014-06-23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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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6月21日《新快报》,广州“松山咖啡”餐厅的中英文餐牌上仅用中文明码标注了空位费每位20元,但在消费单据上却标为“其他菜”。工商部门表示,任何情况下空位费均属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将会介入调查。

    毫无疑问,商业活动都应受到法律的约束和执法部门的监管。今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等规定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国家工商总局要求“严厉查处餐饮行业霸王条款”。商家所规定的各项费用,都须经过工商部门的认可。对于一些新出现的“霸王条款”,法律或执法部门都应尽快做出明确规定。

    如果“空位费”真的合理合法,受到法律保护,何必摇身变成“其他菜”呢?顾客没有点过更没有吃过“其他菜”,凭什么为“其他菜”付费?由于“空位费”并非餐饮行业的惯例,顾客未必知道。即使餐厅事先告知,而仍有消费者选择在此消费,也不能代表“空位费”合理;如果餐厅未事先告知,而结账时强行收取,消费者应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餐厅的目的在于提高用餐高峰时段的餐桌利用效率,与其收费,不如给人数与餐桌相符的顾客赠送一份特色小菜,几毛钱的成本就可能获得顾客的配合。如果顾客不在乎赠品而在乎宽敞舒适,也不妨尊重顾客的选择,服务好每一位顾客。如果是空闲时段,餐厅更不应该板着脸收“空位费”,而是应该微笑着说“请随便坐!”

    值得注意的是,该餐厅的餐牌除了“空位费”仅用中文标示外,其余都是中英文对照的,这种专门“坑同胞”、“侮辱同胞”的陋习,最让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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