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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锋:放宽注册登记条件将激活一池春水
//www.workercn.cn2013-10-29来源: 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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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会议明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10月27日新华社)

    作为一名曾从事注册登记工作多年、对注册资本制度非常熟悉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笔者深知此次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放宽的积极意义,这项改革能够进一步激发投资创业的活力,能够鼓励投资者做更多更大更新的创业梦。

    由于公司的注册资本门槛,很多投资人难以办理公司的注册登记,而在取消普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及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后,设立公司的资本条件基本上就等于零了,投资人只要有一元钱就可以办公司。在这种宽松的投资氛围中,创业更加容易,就业的机会更多。最应该感到高兴的是想办股份有限公司的人们。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股份,筹集资本的能力更强,是一个更高更大的创业平台。然而,股份有限公司过去的注册资本门槛高,成立条件更苛刻。笔者所在的县经济实力居于全省中游,但自《公司法》生效以来这么多年竟然还没有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这种尴尬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难的普遍缩影。放宽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限制后,股份有限公司会出现爆发式的增长,资本的流动将更加活跃更加广泛,这个改革的影响必将是跨时代的。

    过去,投资人为了达到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不惜高息借款或虚报资本获得验资报告,在公司成立后又把资金抽出。这样,投资人要面临因虚报注册资本,或抽逃出资而受到高额处罚的风险。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后,这些投资成本和风险就彻底成为历史了。

    有人会担心,放宽注册登记条件后,会产生很多皮包公司,会给不法投机者留出很多空子。其实,只要有关部门加强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让失信者进入黑名单,让失信者得不偿失,那么,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的弊端就能够被有效控制,因此,我们不必多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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