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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综合征收应避免“误伤”劳动者
澎湃新闻网社评
//www.workercn.cn2018-06-20来源: 澎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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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正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次个税改革是一个大的变革,包括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费等四项劳动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至5000元,子女教育支出、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等在税前列支,并还将扩大3%、10%、20%三档较低档税率的级距。

  近些年,中国个税收入增速迅猛,2013年到2017年,个税每年增速的平均值为15.53%,这一数字远远高于同期全国GDP增速的平均值7.12%、全国税收增速的平均值7.52%。个税改革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现行个税为分类征收,涵盖工薪、劳务、红利等多个方面,但个税缴纳的主体是工薪、劳务等人群,而资产增值等收入很难纳入到个税的税基中。这使得以劳动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中等收入群体成为个税的主要承担者。他们原本是应该壮大的群体,但较低的起征点、较少的生活成本税前抵扣,以及较高的边际税率,反而恶化了中产阶层的处境。

  基于这种现实,财政部门很早就在考虑提高个税的起征点、扩大税率的级距以及允许将必要的生活开支在个税前列支,例如在2015年,国务院批转的文件中就提出要“完善(个税)税前扣除”改革,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是重要的税前扣除项目。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专门提到了要提高起征点,以及专项费用扣除合理。这些承诺都进入了修正案草案中。

  本次个税改革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费等四类劳动所得实行综合征收,这是个税的家庭综合计征的第一步,是一个不错的开始。但是,也有人担心,以往稿费、劳务适用14%、20%等单一税率,而且还有免征额(稿费单次800元以下不用纳税),这一次综合征收之后,不仅没有了单比的免征额,税率也可能升高,甚至高达45%。较高的边际税率会抑制人们努力工作的热情,转向买房、炒股等低税率的创富领域。

  目前,财政部部长刘昆已经明确表态,将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降为10%。期待这能让大家吃上一颗定心丸,避免减个税“误伤”拥有稿费、劳务收入的劳动群体。

  事实上,过去的个税改革方案也因为在改革个税的同时,又要保个税增速,出现在扩大较低税率的级距同步,缩小较高税率的级距的现象,这一定程度上会加重较高工薪、稿酬等劳动所得的税负,本次个税法修订应当避免此类现象。

  尽管税收承担了抑制收入差距过大的目标,但我们要看到,以劳动所得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群,并不是中国收入最高的人群,调节收入差距应该更重减负——降低税负以提高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而非抑制较高工薪人群的收入。

  因此,将多种劳动所得综合计征的同时,也应该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只有实质性地降低对劳动所得征税,才能有效地鼓励人们靠打工、劳动致富,从而引导经济脱虚向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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