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有法谚云,法律是灰色的,而司法之树常青。但也必须指出,司法的功能是定纷止争,其预防纠纷的功能仍是有限的。正如市场无法取代司法的功能,司法也代替不了市场。
日前,最高法网站公布《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就信用卡透支、伪卡交易、网络盗刷等方面的纠纷案件审理作出规范。
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颁行上来说,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并不能另立“新法”。“征求意见稿”也不例外,它只是对现行法律在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审判适用中的“解释”。在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中,关联的法律至少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
有法谚云,法律是灰色的,而司法之树常青。任何法律,都不可能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当民事纠纷遇到法无明文规定时,我们需要的是法官审时度势的司法智慧与技艺,以及对公平与正义的守望,而不是僵化地抱持唯法条论,不肯前进半步。法律固然是稳定的,同时又不能停滞不前。也只有贴近司法实践,法治才能获得绵延不绝的生命力。司法解释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赋予了“常青”的期待。尤其是在诸如银行卡民事纠纷领域,由于近年来银行卡的互联网化极为迅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通过司法解释来统一法律的适用,确保个案的判罚具有相对稳定性,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紧迫。
举个大家都熟悉的例子。在社会关注度极高的信用卡透支问题上,过去有的银行常利用其强势地位,通过格式合同等方式,强迫消费者接受有利于银行的偿还条款。如“按照最低还款额方式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应按照全部透支额收取从记账日到还款日的透支利息”,这条显失公平的单方约定曾触发了舆论的多番讨伐。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并已偿还最低还款额,其主张按照未偿还透支额计付记账日到还款日的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些条文虽还是未经审议通过的“意见”,但它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已有近年来的诸多个案判罚作为基石。
另一个更常见的例子,是信用卡被盗刷的法律救济。法律界对此多有争议。焦点之一就是,商家在受理信用卡付账时的“注意义务”,究竟是“形式审查”义务,还是“实质审查”义务?银行卡的资金变动情况,银行方是否有义务做到第一时间通知卡主?卡主在收到银行提示信息后,又有哪些防止损失扩大的法定责任?在“征求意见稿”中,对于这些问题大多有了回应和具体的处置方案。这正是司法解释的意义所在。
但也必须指出,司法的功能是定纷止争,其预防纠纷的功能仍是有限的。解铃还需系铃人。作为现代金融体系中的常用工具,信用卡自带一系列的规范,同时,要避免信用卡纠纷而又保障信用卡的便捷,仍需银行、商家、网络平台和消费者的多方努力。正如市场无法取代司法的功能,司法也代替不了市场。
新闻时评:制度“倒逼”方能解决讨薪之痛 2014-01-26 |
新闻时评:制度“倒逼”方能解决讨薪之痛 2014-01-26 |
木须虫:立法强制银行防盗 2014-03-06 |
郑州晚报:银行卡盗刷案判决不能“和稀泥” 2014-09-17 |
勿让司法错案遮蔽银行监管短板 2015-01-27 |
信用卡天价滞纳金应该全面取消 2016-02-24 |
卡被盗刷银行全赔何时不再成新闻 2016-08-31 |
“信用卡全额计息”条款该叫停了 2018-06-07 |
最高法新规,对银行业霸王条款说不 2018-06-07 |
给信用卡立规矩 让法律立权威 2018-06-07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 京ICP备11015995号-1 |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