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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出招管理电动自行车立法,明确登记上牌制度成为趋势。地方根据当地的特点,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会更加到位。在国家层面没有这方面专门立法的情况下,这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具有积极意义。(1月16日《法制日报》)
据中国自行车助力车专委会粗略统计,2004年电动车全国保有量为2000万辆;截至2014年,电动车保有量已达2亿辆。仅10年时间,大街小巷上电动车增长了10倍。正因为电动车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如今,它已然成为了不可或缺的好伙伴,电动车数量也在呈直线增长。如今我国电动车保有量已达2.5亿辆。
无论是在民众的出行便利上,还是在缓解能源紧张上,电动自行车都功不可没。一方面电动车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另一方面电动车乱骑乱停造成一定事故和混乱,电动车乱象主要是闯红灯、违规载人、抢道、超速行驶、越线停车、随意停放、逆行等。现有的法律条文中,电动车既不属于“机动车”,又不属于“非机动车”,电动车违章没有明确的惩罚措施。不少带有侥幸心理的车主在上路时不遵守交通规则,给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另外,由于电动车使用门槛低,许多人并未按规定登记入户,更无强制保险的支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于肇事者、受害者来说损失极大。
数据显示,电动车正成为潜在的“马路杀手”。浙江省消防总队有一组数据显示:2013年、2014两年,浙江全省电动自行车火灾299起,直接经济损失662.5万元,导致23人死亡,12人受伤。同时,电动车交通事故占整个交通事故总量3成左右。而另一方面,从统计数据可看到,有八成以上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角都是电动车,电动车之“祸害”不可小觑。
一方面,由于相关法律缺失,出现无法可依的尴尬,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管理颇为头痛。另一方面,尽管关于“电动自行车立法管理”的建议已经喊了多年,立法管理电动车已是迫在眉睫,但具体到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却很难。目前,全国并没有一部专门针对非机动车有细致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现行的法规所设定的处罚幅度和种类已落后于现实。这也是造成非机动车违章现象屡禁不止、交通管理机关执法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长期以来,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管理难度很大,究其原因,在于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存在,导致上牌有一些难度。立法最重要的就是让各部门形成合力。给电动车驾驶人立规矩,各个环节一个都不能少。除了骑行要严加管理外,之前的生产销售环节也需规范。首先要明确标准,确定什么样的电动车是合法的,然后才是在生产、销售、登记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执法。其实立法管理电动车的层次链条很清晰,生产销售、登记管理、道路通行层层递进。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来管理电动车是大势所趋,如何兼顾交通安全和群众的刚性需求,需要各部门缜密调查,考验着相关部门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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