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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可以浪 但用户不该让
丁慎毅
//www.workercn.cn2017-09-18来源: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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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6日凌晨,新浪微博向所有用户推送了一条弹窗通知,单方面宣布:“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使用微博内容”。即要么同意协议,将原创内容的版权归属于微博,要么就不能使用微博。结果立刻遭到用户炮轰。9月16日下午,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官方微博@微博管理员再次对微博内容版权做出说明,指出用户在微博上发布的原创内容,版权理所应当归用户所有,微博作为发布平台只享有一定范围的使用权,用户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发布到其他平台。

  但不管新浪这次怎么说,不过就是由“朝四暮三”改成了“朝三暮四”。但用户不是猴子,微博内容著作权应完全归用户而非平台。新浪微博单方面更新的用户协议,排除了用户的权利,免除了新浪微博方面义务,属于格式条款,该条款无效。

  说到底,新浪的做法不过是源于对某“头条”的恐惧,某“头条”估值正在逼近新浪微博的市值。8月10日,微博微博公布了一则社区公告,称某第三方新闻平台在微博毫不知情、并未授权的情况下直接从微博抓取自媒体账号的内容,鉴于其行为性质严重,微博先行暂停了第三方接口,并表示将会依法维权。但是,即使双方打架,也不能绑架用户。很显然,新浪微博把用户当成了与竞争对手战斗的武器。

  《著作权法》第11条明确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修改权、汇编权等。这并非新浪方面能说了算的。微博只是提供了发布平台,并不享有著作权本身。按照新浪微博的规定,你在微博发布内容后,这个内容的著作权就同时属于微博官方和你,必须在双方全部同意的基础上第三方才可以使用,缺一不可。如果按照新浪微博的逻辑,推导出来的肯定是荒谬的结果:我在你这个城市开了家店,我要到其它城市开连锁店,结果你这个城市说,必须有我们两家共同同意才能去其它城市开店。这是什么逻辑?

  进一步说,用户既然可以将微博内容自己发给第三方,何必还要告诉对方说“你不能从新浪微博抓取”?如果用户自己没有将微博内容发给第三方,第三方从新浪抓取了,用户可以维权,新浪微博可以帮用户维权,但不能绑架用户。退一步说,新浪的办法实行起来也有难度。如果你在微博上说了一句话,然后被你的朋友看到,想跟你说用一下,你应该怎样说?“亲,我不能自己做主,我们得给新浪写个申请”? 2014年4月17日,韩寒发微博,只在内容中发了一个“点”,没有配图也没有文字。如果我现在也在微博发个“点”,新浪微博这官司该怎么打?

  总之,此事暴露出来的是,由于知识版权保护不够,好的原创内容越来越少。如何获得好的原创内容?那就要给予原创者保护和补偿。现在很多公号平台都出台各种奖励计划,奖励优质原创。这才是靠谱的办法。免费使用人家的内容,还要限制人家的权利,显然不靠谱。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在开公众号了,小而美的社区也越来越多了,垄断早已不可能。新浪的这个浪,只能死在沙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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