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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者幸福居住”应成房屋租赁业的共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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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workercn.cn2017-07-21来源: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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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房屋租赁业迎来重大好消息。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提出16条措施,包括符合条件承租人子女将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提高用于租房公积金比例、“包租公”税收优惠及减免、构建多层次房屋租赁供应体系等,全力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这是广州市对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一次最为全面、系统的工作部署,也是对去年国务院出台的《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的落地细化。引人关注的是,广州市的方案提出了“实现租者幸福居住”的口号,这不仅应作为推动房屋租赁业发展的目标,亦应成为指导和规范业界的核心理念。

  长期以来,我国住房市场发展严重失衡。在住房销售快速发展的同时,住房租赁市场却存在着规模和结构上的欠缺。许多地方的公共住房租赁日渐边缘化,主要靠散乱的私人房屋租赁唱主角。作为房屋承租人,既难以享受到许多公共服务权益,面对房东时,也总处于弱势地位,权益往往无法保障,如房东任意涨租,说停租就停租,一旦发生纠纷,承租者可能陷入孤立无援的困境。

  房屋租赁市场的失衡,也一定程度刺激住房消费的畸形发展,不断推高房价催化地产业的泡沫。租房权益无法保障也让大量外来打工者对居住地没有归属感,既不利于城市管理,更影响百姓的幸福安宁。

  广州市的方案既从宏观政策上扶持、鼓励住房租赁业的发展,提出在2020年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互相补充、协同发展的租赁住房供应体系,促进多层次住房租赁企业的蓬勃发展,同时多层面支持住房消费需求,如提出对租赁房屋的硬件要求,对租期和租金依法进行规范,积极探索稳定的租赁关系等。这些保障承租人权益的举措,抓住了当前房屋租赁业的要害,对规范和提升住房租赁业管理意义重大。

  “居者有其屋”是千百万家庭的梦想。只是,通常的公共话语对“屋”的理解总落在买房购房,即个人拥有房屋上。这也造成了我国住房自有率高的现实。权威人士称,我国住房自有率甚至远高于美、德等发达国家。事实上,在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让每个家庭或个人都拥有产权属性的房屋,既不现实,也没必要。它不仅带来资源的大量浪费,也不利于现代社会的人才流动。因此,“居者有其屋”的要义在于“安居”,这既包含自有住房,也包括租赁房屋。

  然而,在现实中从“安居”到“幸福居住”,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本地房屋租赁多与“城中村”相伴,既散乱无序,又管理水平低下,培育和发展现代房屋租赁业,以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来促进住房租赁业转型升级,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无疑应早日提上议程。对此,既需政策上的引导和扶持,亦需尽快转变重房屋销售而轻租赁的落后观念。

  “让租者幸福居住”反映着一座城市的人情温暖,也是城市竞争力的体现,因而,理应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但是,要让“幸福居住”真正化作现实,还需要更多具体的措施来倒逼,为此,后续的配套法规和制度应尽快跟上。让租房者的权益向购房者靠拢,最大程度享受到城市居民的平等公共服务,这样才能让租者有尊严地居住,真正实现“幸福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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