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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纵容“160元月工资”
寇宇龙
//www.workercn.cn2016-07-20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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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某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小雪(化名)在网上应聘了一家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工作一个月后,终于盼来了第一笔工资,而这笔工资只有160.25元。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小雪在单位并没有底薪,小雪的工资完全按照绩效,绩效工资是1750元,扣除未完成工作和考勤,就剩下160.25元。(7月19日中国青年网)

  眼下正是大学生毕业季,说实话,看到这样的新闻让人心里颇不好受,工作一月,只换来160元钱,这点钱连吃饭问题都解决不了。可就是这么荒唐的事,却真实上演着,并且企业负责人似乎还“理直气壮”。我们常感叹劳动权益保护工作做得不好,而这“160元月工资”便是对此“生动”的注脚。

  据了解,长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480元,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结合当地物价、消费水平和总体工资情况而给出的兜底性工资。显然“160元月工资”距此标准尚远。而更加荒唐的是,对于如此低的工资,该企业的诡辩逻辑:小雪的工资若完全按照绩效发,是1750元,但扣除未完成工作和考勤,就剩下160.25元。乍一看,好像拿这么低的工资完全是劳动者自己不够好。

  然而,歪理如果有用,还要法律干什么?在员工与雇主的契约关系中,员工有义务忠于职责,尽力做好本职工作,而雇主则有义务为员工支付合法报酬,并保护其各项合法权益。当然,如果员工未能尽职做好工作,雇主可以扣除一部分奖金,但这须依法而行,并非雇主可以任性为之,想扣多少就扣多少。实际上,在小雪的遭遇中,公司的业务布置是否合理尚且有疑问,而一下扣掉九成劳动报酬的做法,更像是对劳动法的挑衅。对此,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本应及时作为,不必等到当事人来投诉或是被媒体曝光后才有所行动。

  而通过此事,更让人心生感触的是,大学毕业生在初入职场时普遍遇到的权益洼地。类似小雪这样的遭遇,在很多大学生身上都曾发生过。时至今日,大学毕业生在试用期只拿几百块钱工资的现象依然很普遍,对此,用人单位有着各自的说法,总结一下,主要原因是,在一些用人单位看来,刚毕业的新人非但不能给公司带来现成的利益,在短时间内,因为培训、学习等原因,公司可能还要倒贴不少,所以只愿象征性地给职场新人一点伙食费。这样的理由不能说全无道理,但它始终不是一个有着良好企业文化的公司该有的想法。道理很简单:如果一个企业要让职场新人为培训和学习费用埋单,而只给他们几百元每月的工资,那么当他们本领渐长时,也会为这企业工作吗?这样的职场是冰冷且丧失活力的。

  此外 ,还有一种更坏的设想:有的企业招聘的目的就是寻找“廉价劳动力”,一般的套路是设置招聘陷阱让大学毕业生上钩,工作一段时间后以低工资、高强度劳动等方式逼迫其走人,进而去寻找下一批“廉价劳动力”……但愿这只是设想。

  回到小雪的求职遭遇上来,不管企业是出于何种心理,“160元月工资”在法治和文明的背景下都显得那么刺眼。而“160元月工资”能够出现,是被纵容的结果,对此,监管者和某些企业都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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