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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峰:安检不再“一刀切”折射管理理性
//www.workercn.cn2014-09-18来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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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公安局日前出台地铁安检新规,明确菜刀等生活生产工具以及摩丝等易燃生活用品,不再“一刀切”式禁带上地铁。符合条件的菜刀、水果刀若包装完好或采取包缠措施,可以进站。(9月17日《南方都市报》)

  地铁不再“一刀切”式禁刀,笔者以为,深圳市公安局出台的这一地铁安检新规,无疑是“接地气”之举,彰显了一种更为务实的执法理性,应当予以肯定。其所带来的“利好”显而易见:一方面,从乘客的角度来看,它有利于提升市民乘地铁出行的便捷性,降低过于严苛繁琐的安检对市民生活的干扰;另一方面,从管理执法的角度看,它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执法效率,确保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到“刀刃上”。据悉,为实施地铁安检,深圳市“共设置282个安检点,配置约2800名安检员”。安检工程之浩大,由此可见一斑。

  而如果实施过于苛刻的地铁安检,将“菜刀”等安全威胁程度并不高、同时又是市民不可或缺的生活生产工具用品,“一刀切”式严禁携带进站,那么势必不仅会大量滋生“市民因携带违禁物品与安检人员产生摩擦”等情形,而且会无形中加大安检执法负担、造成执法公共资源的不必要损耗和浪费。

  事实上,正是基于上述这种执法理性,对于“刀具”的管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非“一刀切”一禁了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所限制携带的刀具,主要是各种“管制刀具”,而并非一切刀具。如“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而依据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管制刀具”针对的主要是“匕首、三棱刮刀、弹簧刀”及“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等五种刀具。而一般家庭使用的菜刀,显然并不符合上述“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从这个意义上说,深圳“允许带菜刀上地铁”的地铁安检新规,所彰显的“执法理性”,实际上不仅是一种方便市民、尊重乘客现实生活需要,同时也是一种严格依法执法、谨守有关“管制刀具”法治边界的执法理性。而相比前者,这样一种谨守法治边界的行政执法理性,显然更是一种底线的法治理性,实乃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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