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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警惕日本重操旧业
//www.workercn.cn2014-07-07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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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七月七日,我们纪念这个日子,不仅因为我们要牢记历史,珍视和平,更是因为日本领导人已然忘却了历史,执意要重操就业,对外拿起武器,改变日本战后发展路线乃至挑战战后国际秩序。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上台后,他先是在钓鱼岛问题上挑战中国主权,继而参拜靖国神社,否认侵略历史,重新调查“河野谈话”。最近,又以内阁决议的形式,推行解禁集体自卫权。种种举动,引起周边国家高度警惕。

  何谓“集体自卫权”?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是指主权国家拥有“单独或集体自卫的固有权利”。说通俗一点,就是已经结成同盟的国家成员,在受到武力攻击的时候,即使本国没有受到攻击,也可以进行相互间的武装援助。

  那么,日本作为主权国家,为什么没有集体自卫权呢?日本战败以后,作为改造日本的最有力措施,就是在日本实行非军事化和非武装化。1947年5月3日开始实施的“和平宪法”便是非军事化和非武装化的最重要成果。这部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因此,日本理所当然地不应具有集体自卫权。

  日本不仅不应具有集体自卫权,经过战后改造的日本所选择的是和平发展道路,也不需要集体自卫权。日本的同盟国目前就是美国,根据《联合国宪章》上述规定,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就是要在美国受到“攻击”时,帮助美国打仗。而美国没有受到“攻击”的危险。

  但美国却一直在鼓动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在与日本媾和并同时签定“日美安保条约”时,在“冷战”和朝鲜战争大背景下,美国就曾有意将“日美安保”做成双向的安保,即美国可以援助日本,日本又可以援助美国。不过,为了专注发展经济,时任首相吉田茂以“和平宪法”为由,回绝了美国的主张。直到1960年日美修改“旧安保条约”时,时任首相、现任首相安倍晋三的外祖父、曾经的甲级战犯疑犯岸信介,面对美国做成双向的“安保条约”的要求,也没有答应。此后,尽管美国一直要求日本更多地“分担国际义务”,日本的右翼分子也利用种种借口要突破“和平宪法”限制,向海外派兵,但单向的“日美安保”一直延续至今。

  如今,“冷战”已经结束,美国遭受他国“攻击”的危险更小,美国真的需要日本的援助,帮助其“自卫”吗?显然不是。美国需要的是日本帮助其“攻击”。不管是当年的朝鲜战争,还是此后的越南战争、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美国无一不是“攻击”者。安倍政权要解禁集体自卫权,其战略是对外“攻击”性的。此外,我们还注意到,此次日本内阁决议中,使用的不是“盟国”,而是“与日本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受武力攻击时”,日本要行使集体自卫权,这不但超出了《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而且更增加了日本行使武力的不确定性,周边国家更应该警惕!

  现在的中国,已经不是77年前的中国。照理说,对于安倍内阁的做法,大可不必大惊小怪。但是,面对没有理性思维的政客,中国又不能不防。根据安倍内阁决议,他们是要通过修改对“和平宪法”的解释,来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和平宪法”第九条规定已如上述。我们百思不得其解,“和平宪法”的规定如此明确,怎么可能解释为日本可以为他国出兵打仗。由此笔者想到,日本一位著名哲学家曾说过,“日本无哲学。”日本岂止是无哲学,连最起码的道理都讲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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