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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贴标为何不普及
//www.workercn.cn2014-04-21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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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倩 漫画

  据媒体报道,湖南宜章县委书记和县长带头给公车粘贴上了“公务用车”标志。宜章县今年出台《宜章县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方便群众和媒体加强对公车的监督,全县所有公车都粘贴了醒目的公车标志和举报电话。目前,宜章县535台公务用车全部完成“统一着装”,所有县领导的用车也都在第一时间贴上了公务用车标志。

  赞成

  管理迈出漂亮一步

  统一“公务用车”标志,可以满足群众对公务用车的监督权利。公车有了统一标志,不仅无法遮掩公车在交通道路行驶中的状态,更重要的是便于公众关注公车使用人的行为。公车是不是遵守交通法规,有无违章驾驶、违章停车等情况,公众一目了然;公车有没有公车私用,出现在高档酒店、娱乐场所等不应该出现的地方等,群众很可能会拍照上网,履行基本的监督权利。

  统一“公务用车”标志,也能提升行政机构的声誉和形象。公车有了统一标志,就传递出了欢迎公民监督的信息。这将引起公车使用者和公车管理方面的重视,再也不可能为了公车使用者个人的需要或领导特权,把公车所在机构的声誉和形象放在了一个并不重要的位置。而当人们看不到公车违章,看不到公车私用,看不到公车耍特权,政府机构对公车管理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公车背后的政府形象也就展示在公众面前了。

  不过,统一“公务用车”标志,只是漂亮的第一步,严格有效的公车管理、处罚配套机制,才是关键。如果仅仅满足公众对公车的监督欲望,有监督没处罚,或有处罚不能对当事人伤筋动骨,让群众监督公务用车,抑或统一“公务用车”标志的观赏价值就大于公众预期。

  所以,公众更愿意看到以后的问责的查究情况。有了统一“公务用车”标志漂亮的第一步,再对影响行政机构声誉和形象的当事人严肃查处,一定能赢得公众对政府机构管理公务用车的真正掌声。如果各地都能采取宜章县的方案,且能让公车运行费用大大降低,让公车起到遵章守法的榜样作用,就更好了!

  卞广春

  比利益补偿方案好

  相比其它公车治理方案来讲,公车统一喷涂或粘贴标志是成本最低的,效果最为显著,也是公众最期待的公车治理方案。可是,这个经济实用的公车治理方案,在许多地方公车改革时未能纳入,到目前为止,仅在部分地方政府实施,令人感到困惑,这么好的方案,为何就不能全面推广呢?

  湖南宜章县的公车统一粘贴标志方案,跟之前媒体所报道的云南永胜县、江西新余县、广西大新县、湖南岳阳市等地情况类似,都是将公车喷涂或粘贴上统一标志,标明公车身份,公开投诉监督电话。此种做法简单易行,喷涂或印制公车标志的成本很低,公众亦一目了然,可以清楚识别出公车身份,让公车私用无法遁形。

  去年10月,中纪委办公厅在答复关于公车治理的建议时,要求条件成熟的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可见,给公车统一喷涂或粘贴标识符合中央改革精神,而且民间也呼吁多年,但为何至今都未能全面推广?公车改革触动到官员的切身利益,治理公车滥用私用情况,必然要影响到官员用车的便利性,其阻力之大可想而知。

  也因此,各地公车改革往往青睐利益补偿方案,而排斥信息透明的模式。前者可以给官员发放改革红包,让官员从改革中获利,后者则直接让公车身份曝光,通过外部监督机制约束公车使用。这些年来,公车改革裹足不前,趋向复杂化,部分地方甚至在车改方案里夹带私货,借机增加福利待遇,将公车车牌隐秘化,特权愈发难以监管,引发民众强烈不满,使得车改愈发难以推进。

  因此,各地政府在制定公车改革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到民意,不要将方案搞得太复杂,应以信息透明为基本原则,让公车暴露在阳光下。同时,遵守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精神,推进社会化、市场化公务用车制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江德斌

  质疑

  统一着装不如严控数量

  不可否认,统一喷涂醒目的公车标志和举报电话,是便于公众监督,防止公车私用的有效手段,值得倡导和推广。不过还应看到,此举正如有些地方给公车安装GPS定位仪等治理公车腐败办法一样,有可能治标不治本,只是看上去很美而已。须知,滋生公车腐败的原因或许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在于公车数量过于庞大。

  据报道,目前,宜章县535台公务用车全部完成“统一着装”。一个县的公车竟然有这么多,再加上“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的三个“三分之一”,公车使用效率不低下、浪费不惊人、车轮不腐败、群众不痛恨才怪。

  要是真有决心刹住公车腐败,就应该拿出治本之策:即便在目前难以完全取消公车,但应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公车,严格控制公车数量。若能做到这一点,会比“统一着装”的效果强得多。因为公车少了,不但私用空间自然缩减,群众也才容易监督,否则,那么多的公车你追我赶在路上跑,群众就算有千里眼,也监督不过来的。再说,就算群众发现公车私用或其它违规现象,并拨打了举报电话,但有关部门能不能当回事,继而从严查处,还是个问题。

  如何刹公车腐败,我们不妨学学香港。有资料表明,香港共有15万公务员,公车不到7000辆,约九成公务员乘公交和地铁上班。如此多的公务员只配有如此少的公车,公车私用的空间必定大大减少。我们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香港的公车是无须用GPS来定位或“统一着装”的,因为香港的公车只能在忙公事。

  所以,若不从根源上严控公车数量,让其回归到合理的水平,那么,治理公车腐败的花样再怎么翻新,恐怕也解决不了大量公车私用的问题。

  和法堡

  有法必依更重要

  给公车统一标志,方便群众监督,对公车主进行约束与监督,不能说不好,问题是,群众举报了,有没有部门进行查处。查处起来是否“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或者“家长打孩子”呢?毕竟,禁止公车私用的法律法规有不少,为什么公车腐败层出不穷?说穿了,关键是对公车私用者不敢动真格的,查处的少;即使查处起来,惩治力度也不强,伤不了公车私用者的痛处,难以让其长记性,自然没有威慑作用,公车私用泛滥难以避免。可见,规定是规定,执行归执行。没有具体落实的决心与行动,不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率,让公民敬畏法律法规,再好的法律法规也会成为一纸空文。治理公车私用,更如此。

  其实,在欧美国家,公车私用等于违法犯罪。如意大利锡耶纳省省长布赞卡因用公车送妻子赴外地旅游,结果因“侵吞公款罪”被判刑六个月。不说国外,就是我国古代,在此方面也有大胆问责的事例。

  宋真宗在位时的1013年,“荆湖北路转运使梅询削一任,通判襄州,坐擅发驿马与知广州邵哗子,令省亲疾而马死故也”。即担任荆湖北路转运使的梅询,将驿站的一匹马借给他前任的儿子,去广州看望生病的父亲,导致驿马累死在路途上。梅询因此受到官降一级的处分,被降至襄州通判的位置上。按照现在的话说,梅询被降职的理由是“公车私用”。

  问题是,这种“公车私用”在当今社会里往往被认为是人性化的关怀之举。试想,前任调往异地为做官生病了,其子要去探望父亲,借地方官员的“车”用一回,地方官员答应借给他,也是对前任的尊重与关怀,充满着人情味。至于“车”跑“坏”了,赔偿损失就行了,何必给予这么重的处分呢?而为确保“专车专用”,宋代对驿马的使用与管理做出了严格规定,有严格的刑律约束。如严禁增乘和借乘驿马,严禁乘驿枉道和赍带货物。“如借驿马,及借之者,杖一百。”而梅询借驿马私用导致驿马致死,违反了规定,理应被问责。虽然其初衷是好的,情有可原,但法无可恕,对公车私用者就得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否则,公车私用的歪风怎么能刹住?

  可见,“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要让给公车喷涂统一标志取得更好的实效,还应该学学“降梅询的职”。

  玫昆仑

  ■三言两语

  ●应全国推广,让滥用公车无处藏身。

  ——阳景

  ●把每个公务员的额头上都文上标志也不好使,还是交给百姓群众吧。

  ——孙梅

  ●这样的“新闻”见过太多,期待这次是动真的,来硬的。

  ——高山有

  ●如果说还可以更进一步的话,就是喷涂上各单位名称,更方便了市民监督。

  ——赵薇香

  ●这一举动,才算是有些章法,让人民监督,是需要有勇气。

  ——金龙水

  ●简单,实惠,效果明显。建议推广“宜章经验”。如国家统一规定公车标志,则效果更好。

  ——马志业

  ●只有投诉没有应诉,光闻举报,不见惩处。公众既无举报热情,监管者也是装装样子罢了。

  ——周明华

  ●一个小县城5百多台公车!全国到底有多少台公车?养这些公车要多少钱?没有人去统计吧!

  ——何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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