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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 擎:兰州水污染事件告诉我们什么
//www.workercn.cn2014-04-14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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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自来水苯超标,市民生活受影响。最新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的管道泄漏污染了供水企业的自流沟,最终造成了此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事件。

    这样的事故出现在我国任何一座城市,都会超越地方性,变成一个受人关注的公共事件。人们烧水、做饭、洗衣,对自来水可以说习焉不察,但一旦出事,影响会很大。有的城市搞市政施工,会发停水停电的通知,预告性的措施尚且让人深感不便,突发的自来水污染,更是对现实生活和社会心理的双重影响。

    近些年,公共安全事件多发,一个社会共识已经形成,即除非极端特殊,应当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兰州自来水污染,企业和政府都有应对,但站在市民基本生活、城市公共安全的角度,人们有更高的要求,总的来说就是,安全责任高于调查规则。

    此次兰州自来水污染,人们有疑问,为什么不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并采取停水措施?根据报道,从发现水厂的自流沟有问题到停水,中间有10多个小时,在这个时间段里,一些兰州市民还在饮用已经有问题的自来水。

    对此,自来水公司负责人的回应是,“不能一发现有问题,就关水,必须确定污染源性质。”企业有自己的考虑,这可能还被认为是按规则办事,行为有合理性。但换个角度看,这即使有理有据,于民又情何以堪?规则、秩序,当然重要,这也是处理问题的基本依循,但刻板执行,就可能降低对市民生活处境的体察和观照,显得过于刚硬和冰冷。

    调查证实了苯超标,这是调查的结论;但苯超标的水在调查结论之前已被人们使用,这是生活的事实。企业说自己没有停水的权力,停水涉及公共性,决策需要政府作出,就算这样,人们饮用有问题的自来水这一事实是否必须发生?城市对居民基本用水安全的保障,如何摆脱受制于企业的调查信息?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公共事件发生后,应当尽快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也就是说,哪怕对相关信息还没有全面的判断、深入的分析,事态的初步情况也应向社会发布。如果非得等到查清事情的缘由,再来说明,很可能已经晚了。进一步,我们还可以设想,如果此次不是苯超标,而是更危险的物质进入自来水,后果会怎样?如果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习惯是先考虑调查结果,而非让民众尽早避免风险,生活的安全将何以建立?

    此次兰州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发生后,引起了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中央第一巡视组及甘肃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让市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这是对安全责任的明确强调。

    作为一个事故,在各方努力下总会过去,但这些年,在一些城市,水电气等基本生活领域频发安全事件,脆弱性不断凸显,风险大量存在。如何消除风险的源头,此为根本。即便一时解决不了,仍然需要把信息发布及应对做得更好,把安全责任置于第一位,第一时间降低安全的脆弱性,不仅自己问心无愧,更要让社会不感到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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