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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冲绿灯”需反思设计短板
张西流
//www.workercn.cn2016-09-08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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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闯红灯违法,这是从幼儿园教起的常识。其实,绿灯有时候也不能“硬冲”。本月起,深圳交警开始集中开展对“冲绿灯”违法交通行为整治工作。(9月6日央广网)

  事实上,处罚“冲绿灯”,并非是深圳的“自选动作”,而是有法律依据的。所谓“冲绿灯”,指的是如果当信号灯变绿时,前方路口发生交通阻塞,应当在路口之外等候,否则被视为“冲绿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 机动车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将可能被处以罚款100元、 记2分的处罚。

  应该说,红绿灯时间的设定,是根据每个路口的车辆通行流量大小、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流量多少等综合因素设定的。既然是人为设定的,不排除有不合理的地方。比如,网曝重庆一人行道绿灯时间只有2秒,堪称全国最短绿灯,而红灯却长达94秒,迫使车辆和行人不得不“冲绿灯”。这不仅不符合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也超出了人们心理预期能够承受的底线,更为交通事故频发埋下了隐患。

  可见,处罚“冲绿灯”,当反思信号灯设计上的短板。在设计信号灯时,不妨装置“智能化控制系统”,力争设计更科学更合理,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误差;更重要的是,要让信号灯亮出人本情怀,避免出现“冲绿灯”之类的违章行为,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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