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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民陈先生在家门口开办早餐摊点,因无任何手续,遭城管强行取缔。近一个月来,此事在当地继续发酵,一起偶然的城管与小贩的冲突,引发社会各界对“放心早餐”工程的反思。(8月15日《工人日报》)
无任何手续开早餐摊点被取缔本理所当然,但此事件引起争议,是因为陈先生打算自主创业开办个早餐摊点。他到城管执法局咨询,答复是不给个人办摊点手续,只要加盟早餐公司便可,并提供了6家早餐公司的名称。但几家早餐公司都要求陈先生先交3000元押金,每月还要再缴纳五六百元的加盟费。陈先生认为不合理,于是在没有加盟的情况下自己摆摊,结果遭城管强制取缔。很多群众认为加盟早餐公司缴份子钱不合理,早餐公司并不给加盟摊点经营提供实质性帮助。而早餐公司称收费是合理的,因为加盟的早餐摊点出了问题,政府会找早餐公司问责,风险管理就要有管理成本。看来政府有关部门和早餐公司达成了“保住垄断”的意向,因为食品餐饮监管难,早餐监管更难。
10年前,兰州在全国率先推出“放心早餐”工程,曾引发全国多地学习和效仿兰州模式。但国人的饮食习惯不同于西方快餐式的冷食,早餐也要吃热乎的,所以早餐摊点容易出现脏乱差现象,食材的安全更需要重视。政府监管部门把早餐摊点交给企业监管,也许是个创举,但企业垄断收费能否起到监管作用让人怀疑。
李克强总理一再强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因为创业创新成为改革的新红利。从某个角度讲,创业创新就是要打破垄断,鼓励公民个人创业。因此政府治理经济社会,既要破除妨害经济活力发展的垄断,又不能放松对市场的监管。
创业创新就是改革开放,但改革开放中的行为并不都是正确的。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对大众创业既需要扶持引导,又需要以法制和道德去管控。由于法律滞后于社会实践,面对创业创新出现的问题,可能会使监管市场行为一时无法可依。且由于社会公德的淡漠缺失,又会出现很多损人利己的谋利行为,如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即使有了法律规定,仍会有人以身试法。因此,政府治理市场不能放松,甚至对政府监管市场行为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而经济形势的变化也要求治理经济行为的监管要有新的发展。
监管市场最高层次的行为当然是法制。然而法制天生有滞后实践的特点,这就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及时制定市场行为标准,不能以权力寻租之嫌把监管租让给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有统一经济行为标准,才有利于同一环境中的公平公正创业。“标准”若在市场中可行,就会从行政规定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就更有利于建立社会公德,让公众不仅监督执法,还会自觉举报恶劣行为。公众的参与将大大改善政府对市场的监管,会更有利于大众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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