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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从8月15日至12月31日,武汉交警将针对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及部分违法行为开展举报有奖,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其中,举报闯红灯或逆行每起奖20元;举报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每起奖励300元。(8月11日 《楚天金报》)
因某些车主自律性差,导致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为整治城市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一些地方可谓使出了“洪荒之力”,纷纷推出“随手拍”举报有奖活动。交管部门走群众路线,以奖励机制发动市民参与监督,可以有效缓解执法资源不足,让交通违法行为即使在无交警,缺“电子眼”的“盲区”也能无处遁形。
交管部门依靠群众提供的线索,按照程序调查、取证、认定后,依法对违规车主做出处罚,以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其初衷甚好。可是,交通违法举报有奖也要有“边界”意识。如果武汉市风行“全民随手拍”,驾驶员的注意力将更多地转移到交通违法行为上,不能集中精力查看自身车辆前后路况信息,稍有疏忽就会酿成交通事故。在“随手拍”的过程中,车内状况可能被人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拍到,车主个人信息将一览无余,让公民的隐私何处安放?
问题并不止于此。由于举报交通违法所得奖金往往低于违法者罚金,相关管理部门轻轻松松就能从二者的差价中“分一杯羹”。以武汉为例,司机闯红灯的罚款额度为200元,市民举报奖励所得仅20元,两者相差高达十倍。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交管部门可能为了“创收”而慢作为,甚至不作为。
当然,交通违法举报有奖也不是不可以有,但相关的配套措施不能缺位。交管部门要认识到,好的公共政策不是孤立的,必须制定好配套措施协调推进。如充分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对故意虚构事实或者恶意举报者严惩;交通违法的举报奖励与罚款公开透明等等。如此,才能有效规避交通违法举报有奖的副作用, 让其不只是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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