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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农民不想进城的权利
浦江潮
//www.workercn.cn2016-04-28来源: 中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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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社科院发布《中西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处境与对策》一书,其中“中西部农民向城镇转移意愿分布”调查显示,“很想”向城镇转移的农民工占11.83%,“比较想”的占21.73%,“一般”的占17.45%,“不太想”的占24.82%,“完全不想”的占24.13%,约一半农民工不想进城;另66.1%的农民工认为到了一定年龄就想回乡。消息发布之后,引起热议。

  20多年前,“农转非”还是农民们渴望而不可即的梦想;10多年前,“洗脚进城”还被农村人视为一件荣耀之事。可如今,当农民进城的道路越来越宽,很多农民却不想进城了。时移世易,令人感慨。中科院在报告中,列举了如今农民不想进城的诸多因素,比如“城市生活成本太高”“农村和城镇户口差别不大”“想保留家中土地承包权,为自己留一条后路”等,都反映了农民最朴素、最现实的想法。此外还有两个原因值得注意:其一,虽然目前各地都在逐渐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但对于农民进城后的生活、就业、就医、子女上学、养老保障等,还缺少完善的制度安排;其二,对于进城,农民除了算经济账,还会算感情账,中国人尤其是农民向来“安土重迁”,不愿轻易背井离乡,对故乡的留恋、对既有生活方式的依赖,也是许多农民不想进城的重要原因。

  对于半数农民不想进城的愿望,我们应当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尊重。一方面,这是他们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另一方面,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虽然推进城镇化、引导农民进城是既定国策,但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美丽新农村同样是既定国策,两者应当而且可以并行不悖。城市要发展,农村也要发展,而农村的发展,离不开这些愿意把根扎在农村的农民。一些地方政府盲目“撤村并居”,很大程度上是看中了农民的土地,觊觎农民的利益,而不管农民“被进城”后怎样生活。对此,早在2010年国务院就下发通知,要求“撤村并居”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必须由村集体和农户自主决定,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

  尊重农民不想进城的权利只是硬币的一面,另一面就是要尊重进城农民的权利,给他们提供更多、更好的社会保障和服务,让他们真正享受市民待遇,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农民切实看到进城的种种好处,当这些好处大于留在农村的好处,自然会“引导”更多农民洗脚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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