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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提成”政策的错位与荒唐
堂吉伟德
//www.workercn.cn2015-10-13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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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正是原江苏海安县经济开发区招商产业四局副局长。2011年和2012年,刘正分别从浙江引进了总投入1.5亿元和10.8亿元的两个民资项目。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他应该拿到110万元的提成。然而,这笔招商奖励至今没有兑现。近日,刘正向海安县法院提起诉讼,将他的老东家——海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告上了法庭。(10月11日澎湃新闻网)

  因“招商提成”未兑现而诉诸公堂,这不是第一起恐怕也不会是最后一起。在全民招商的大趋势下,实行“招商提成”和“招商奖励”成了通行的潜规则,有的还白纸黑字用红头文件发出。不过,在同质化和趋同化的模式下,此举很容易陷入恶性竞争,也让一些地方的财力难以为继。因为很多地方在招商的过程中,不但对招引的企业给予很高的优惠,比如土地零成本、减免三年税收等,企业不但无以创造利益和带来价值,还要对一些招引的中间人给予奖励和提成,再加上在评判标准上存在分歧,不兑现的“失信行为”就在所难免。尤其是公职人员担负着公职,其是否具有获得奖励的资格,也是各方争论的焦点。

  政府性奖励招商存在三种错位,一是政府为主导的招商引资工作,大包大揽的计划经济色彩过浓,以政府之服务功能代替企业之主体功能,就是“主体错位”。二是优惠政策的主体应当是企业而非中介人,毕竟考察和投资的主动权均在企业,而非牵线搭桥者,这叫“对象错位”。三是随着招商手段的普及和推广,各地在优惠政策上大都非常接近,在这种情况下,吸引资金的主要策略应在宽松的投资环境、人性化的服务等软实力上下功夫,产生“建好梧桐树,引来金凤凰”的“吸附效应”,让资金和项目自愿来。以人为“请进”代替实力“吸引”,这叫“手段错位”,若没有让企业生存发展的空间,再火爆的奖励,也难以持久发挥作用。

  更重要的是,一些地方把精力过度花在“如何请”上,却没有做好基础性的“如何引”和“如何育”上,使得很多企业来了留不住,招商沦为“招伤”。一些招商企业与地方政府的蜜月期一过,彼此之间的矛盾就激发了出来。招商企业因为受不了当地的政商环境而选择纷纷逃离。自然这样的错位,也才会上演“状告奖励”的荒唐。在这场“肚皮官司”之中有没有赢家,还需要法院最终作出判决,不过无论对被告还是原告,其形象都因之而变得“一地鸡毛”,让人难免有贻笑大方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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