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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浩楠:别让豪车成为路上“特权车”
//www.workercn.cn2014-10-14来源: 中工网—《广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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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时间,广西发生了几起与豪车相关的交通事故,由于被碰的是豪车,事故一方有可能要承担巨额赔偿。其中,引起全国性关注的是,阳朔县一辆货车与一辆劳斯莱斯剐蹭的事故。9月29日,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货车司机陈某赔偿豪车所属公司百余万元。赔偿数额之大,在全国尚属罕见,网友热议时感慨:“豪车伤不起。”(据《南国早报》)

  现在,城市里的豪车数量大增,若一不小心与豪车“亲密接触”,随之而来的“天价赔偿”,就不能不让司机胆战心惊。于是乎,豪车像是有了天价赔偿作“护身符”,有了我是豪车我拍谁的“特权”。

  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责任方必须担责,这是基本常识所在。但是,对于车价仅为几万元的责任方来说,动辄赔偿几十万、上百万元,实在让人头晕目眩。路权本是平等的,但因豪车与非豪车价格的天壤之别,似乎显得不平等起来。“珍惜银两,远离豪车”,越来越成为车主、司机的共识,这是个人的无奈还是社会的悲哀?

  日益增多的“豪车车祸”,应该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与思考。遭遇“豪车天价车祸”,责任方赔得起自然不是问题,如果砸锅卖铁也赔不起,那又该如何是好?在一些车险制度完善的国家,保险公司全额理赔是常态,不让司机倾家荡产的同时,更能避免肇事逃逸、二次碾压等车祸升级问题。

  因此,笔者认为,远离“天价碰碰车”要双管齐下,一是驾车之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车祸发生;二是保险制度设计要与时俱进,开发新条款调整保险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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