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石家庄市总工会的及时介入下,该省一家大型商业银行停止实行女职工怀孕审批报备制度,同时,怀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此前被侵权女职工的工作和待遇也已得到恢复。(11月20日《工人日报》)
近些年来,不少地方的工会为怀孕女职工出头撑腰,使其保住了工作和孩子,值得点赞。但也不能盲目乐观,个案的成功解决并不代表“怀孕审批”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现实中类似“排队怀孕”、“怀孕审批”等奇葩规定屡见不鲜,甚至成了一种潜规则,有些怀孕女职工被辞退,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纵使赢了官司,工作也丢了。
“怀孕审批”为何迟迟无法寿终正寝?一些用人单位为何明知违法悖德还执意如此?一是违法成本太低,法律法规对侵犯女性生育权的行为缺乏有效约束和惩罚条款,而且女职工维权成本太高;二是女职工怀孕生娃会增加用人单位运营成本,特别是教育、医疗等女职工较多的行业,“扎堆生娃”令用人单位吃不消。
保障怀孕女职工的权益不能靠某个部门或组织的“单打独斗”,而要靠多方合力。对那些变着花样剥夺女职工生育权的行为,政府部门、妇联工会、媒体等各方都应积极介入,大幅提高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使以身试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比如建立黑名单制度,让涉事单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从长远看,加快推进全面两孩政策的落实才是根本之策。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促进性别平等的政策措施,保障女性就业、休假等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公共政策适当减轻用人单位的成本和压力,用实实在在的利益引导用人单位尊重女职工生育权。
当然,政策制定和实施有一个过程,效果不可能立竿见影。眼下当务之急的是,相关部门、妇联工会等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叫停“怀孕审批”,向践踏女性权益的行为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