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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聘“集训”骗局要及时打击
韩之江
//www.workercn.cn2016-11-01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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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出招聘企业与培训机构、借贷平台联手的戏码,真是环环相扣,但通过一些现象,仍能看出其明显的诈骗实质。这种诈骗不仅北京和重庆存在,西安、成都、上海和苏州在内的全国各地都存在了,说明骗子的套路升级了。那么,我们的监管思路要跟上,要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不能让应聘者一再落入陷阱,而陷阱却始终填不上。

  连日来,来自北京和重庆地区的近百名IT行业求职者向北京青年报记者反映,一家总公司位于北京的招聘单位以“不符合招聘条件”为由,要求应聘者参加培训机构的“集训”,并向应聘者许下“集训”结束后可获得高薪岗位的承诺,但最终高薪岗位却难以兑现。(10月31日《北京青年报》)

  以高薪为诱饵,诱使应聘者接受高价培训;当应聘者拿不出动辄两万多元的培训费,就帮忙到借贷平台“按揭”付费;在进行没有多少实际内容的培训后,给应聘者胡乱介绍一个工作了事。在这出戏码里,三家机构都各有进账或提成,应聘者不仅浪费了时间和精力而毫无所获,还要背上几万元的债务。这出招聘企业与培训机构、借贷平台联手的戏码,真是环环相扣,但通过一些现象,仍能看出其明显的诈骗实质。

  过去的很多招聘陷阱,要么是中介机构收取中介费后将应聘者推给皮包公司了事,要么是中介和皮包工司演双簧,无非是收取报名费、服务费、体检费、服装费、押金等,再编造种种理由拒绝上岗或中途辞退,或者直接玩失踪。对比之下,双簧诈骗很直接,容易识别。而“招聘集训”操作手法更具欺骗性,更技高一畴,规避法律的能力更高。

  但是再狡猾的骗子,都脱不了骗钱的实质。在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伎俩中,只需弄清一些事实:一,这种企业究竟是不是真的要用工,有没有可以安排的工作岗位。二是看他们是不是为社会创造财富,提供真正的服务。三是看他们是不是能够兑现对应聘者的承诺。如果这三条者都站不住,则是骗局无疑,应当主动出击,进行打击。

  当然,这骗子企业是在想方设法躲法律制裁的。比如,《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收取劳动者培训费违法。那么,骗子企业就会在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将劳动者转手给培训机构,自己并不搞培训——无用工合同,自己也不培训,自然就不存在违法培训的问题。培训结束之后装模作样给劳动者介绍岗位,表面看也履行了承诺,尽管没有了承诺的高薪职位。但对比上述三点就可以看出,以高薪为诱饵的招聘集训,本质就是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他人大额财物的行为。

  当然,劳动者要避免此类诈骗行为,似乎有很大的困难。这就需要劳动监管部门及媒体要多揭露这类诈骗行为,提醒应聘者注意。更重要的是,劳动监管机构及公安部门要打击这种招聘陷阱,规则跟不上,就要修改规则,有规则要严格执行,即使骗局组织得再巧妙,只要侵害了公共利益,就要想办法进行制裁。

  从报道来看,这种诈骗不仅北京和重庆存在,西安、成都、上海和苏州在内的全国各地都存在了,说明骗子的套路升级了。那么,我们的监管思路要跟上,要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不能让应聘者一再落入陷阱,而陷阱却始终填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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